将自己照片贴在他人驾驶证上,男子使用伪造证件终被拘

将自己照片贴在他人驾驶证上,男子使用伪造证件终被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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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随州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发起“夏季行动”攻坚冲刺战役中,查获一起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一起道路安全隐患。

9月19日13时47分许,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中队中队长瞿联伏带领民辅警在G316国道1327KM路段处开展夏季交通秩序整治,一辆号牌为鄂F****2号轻型仓栅式货车驶入民警视野,民警示意驾驶人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在民警要求其出示驾驶证的时候,驾驶人习某神色慌张,寻摸半天才拿出证件,根据多年的路查经验,民警发现情况有些蹊跷,便对其照片和身份证进行了核查比对。

随着调查的深入,民警发现,2014年5月4日,习某因交通肇事被枣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依法吊销了机动车驾驶证,习某为了能够继续开车,将自己的照片贴在曲某的驾驶证上充当自己的驾驶证使用。在铁证面前,习某对驾驶证被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规定,民警对习某的多项交通违法行为合并处以6500元罚款,并处15日行政拘留,对其伪造证件予以收缴。

9月26日,习某在踏进拘留所大门前懊悔不已,感叹自己平时法治观念淡薄,侥幸心理作怪,这次花钱买了个大教训。

交警提醒,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首先要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车辆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按时年检。使用假牌、假证以及套牌的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往往无视交通法规、肆意妄为,严重影响道路交通秩序,给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安全隐患。奉劝涉嫌使用“假证假牌套牌”违法的车主,主动消除假证假牌套牌交通违法行为,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开车莫要抱有侥幸心理,遵法守规安全文明出行,有安全,更团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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