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9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进一步增强四川省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水平,激发科技创新活力、驱动科技高质量发展,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措施》谋划了4个方面11条具体举措,从科技创新技术、科创平台、科技成果转化、科研人才等4方面正向激励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
发布会现场
引入科技人员1787人
重点实验室14个、工程技术中心11个
“‘十三五’以来,我厅坚持‘引、聘、培’等多项举措并进,目前我省生态环境领域科技人员总数增加到1787人。组织相关单位成功申报并承担国、省科技计划项目100余项,2019年以来自筹资金组织科研课题100余项。”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彭勇在会上介绍。
记者了解到,四川组织创建省级环境保护重点实验室14个、工程技术中心11个,初步形成了以省级生态环保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为依托的生态环保科研体系。
在科研项目方面,彭勇表示,由四川省生态环境厅推荐或生态环境领域有关单位参与完成的项目,获得省级科技进步一等奖3项、二等奖5项、三等奖6项。组织相关单位成功申请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发明专利196项,在SCI、EI、中文核心期刊等发表学术论文1940篇,成功申报科技奖励56项。
比如,环科院在松潘县建设的高寒高海拔地区示范工程,减少污染物排放、保护岷江源头、建设“高原生态家园”的同时,见培村环境面貌的改善还带动当地旅游发展,对地方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起到积极作用。一个数据是,四川持续开展“千名专家进万企”科技帮扶活动,累计组织专家3040余人次赴15个重点城市2860余家企业开展现场帮扶工作。
此外,今年初四川还印发了《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专家库管理办法》,鼓励专家智力人才为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献智献策、提供更有力的专业支撑。
《措施》出台
涉及科技成果转化等4方面11条举措
为进一步增强四川省生态环境领域科技创新水平,激发科技创新活力,驱动科技高质量发展,今年,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科技创新的若干措施》。
记者了解到,《措施》主要谋划了4个方面11条具体举措。一是加强科技创新技术突破,包括支持基础研究和重点项目技术攻关、鼓励实施重大科技项目;二是强化科创平台载体建设,包括鼓励创建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强化与科研院所和高校合作力度、完善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共享制度;三是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包括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激励制度、鼓励科研人员通过科技成果转化获得合理收入;四是激发科研人才活力,包括培育引进优秀人才、加强人才创新站点建设、完善科研人才评价和培养机制、严格激励资金管理。
彭勇介绍,“‘真金白银’激励是《措施》一大亮点。例如,依托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科技项目体系,我厅每年将安排不低于1000万元预算资金,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领域基础研究和重点科技项目技术攻关。”
此外,《措施》还鼓励厅直属事业单位牵头承担生态环境领域国家级或省级重大科技专项和积极争取国家和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根据奖项级别不同,按照5-100万元/项的科研经费标准予以后补助支持。
在人才引进方面,《措施》鼓励厅直属事业单位培育引进优秀人才,每培养或新增引进一名全职两院院士、国家级科技领军人才,将在该单位每年度预算中专设100万元工作经费予以科研保障;培养或引进的优秀人才,按照新增一名国家级人才50万、省级人才30万科研经费标准予以后补助支持;鼓励青年科研人才广泛参与科技工作,属于科研单位的厅直属事业单位基本科研业务费用于资助青年科研人员的比例不得低于50%等。
“《措施》鼓励厅直属事业单位创建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或工程技术中心,成功获批并完成验收后,分别按照国家级300万元、省级100万元科研经费标准予以后补助配套支持。”彭勇表示,此外,《措施》鼓励厅直属事业单位建设人才创新站点,按照级别不同,成功获批的将按照10-50万元/个的科研经费标准予以后补助支持。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