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孙合照”被造谣“老夫少妻”,判了!

“祖孙合照”被造谣“老夫少妻”,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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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一批7个涉网络暴力典型案例,广东法院审理的2案入选。其中,造谣祖孙合照为老夫少妻者获刑1年。

2021年11月19日,吴某某在网上浏览到沈某某发布的“与外公的日常”贴文,为开展地产销售吸引粉丝、增加流量,遂下载并利用贴文图片以个人账号“飞哥在东莞”编发故事。

吴某某捏造“73岁东莞清溪企业家豪娶29岁广西大美女,赠送礼金、公寓、豪车”。贴文信息被大量转载、讨论,引起网民对沈某某肆意谩骂、诋毁,相关网络平台上对上述贴文信息的讨论量为75608条、转发量为31485次、阅读量为4.7亿余次,造成极恶劣社会影响。

飞哥在东莞”发布的造谣信息

此外,吴某某还针对闵某捏造并在网上发布诽谤信息。

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以诽谤罪对吴某某提起公诉。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判决认为:吴某某在信息网络上以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且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表示,本案的典型意义在于,传统侮辱、诽谤多发生在熟人之间,为了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隐私,最大限度修复社会关系,刑法将此类案件规定为告诉才处理,并设置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例外情形。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侮辱、诽谤的行为对象发生重大变化。以网络暴力为例,所涉侮辱、诽谤行为往往针对素不相识的陌生人实施,受害人在确认侵害人、收集证据等方面存在现实困难,维权成本极高。对此,要准确把握侮辱罪、诽谤罪的公诉条件,依法对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网络侮辱、诽谤案件提起公诉。需要注意的是,随意选择对象的网络侮辱、诽谤行为,可以使相关信息在线上以“网速”传播,迅速引发大规模负面评论,不仅严重侵害被害人的人格权益,还会产生“人人自危”的群体恐慌,严重影响社会公众的安全感,应当作为“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重要判断因素。本案即是随意以普通公众为侵害对象的网络暴力案件,行为人为博取网络流量,随意以普通公众为侵害对象,捏造低俗信息诽谤素不相识的被害人,相关信息在网络上大范围传播,引发大量负面评论,累计阅读量超过4亿次,社会影响恶劣。基于此,办案机关认为本案属于“严重危害社会秩序”情形,依法适用公诉程序,以诽谤罪对被告人定罪判刑。

此前报道

本是和外公的合影,却被造谣成“老夫少妻”,而且被有模有样地说成是“东莞清溪镇73岁企业家娶了29岁广西美女”。此事在舆论上引发极大关注。

2021年11月,一年轻女子和一老人的合影在互联网上广泛流传,他们身穿白色衣服,网传他们是老夫少妻,男的是东莞73岁的东莞清溪企业家,女的是广西29岁美女,“代价”是“88万礼金+一套80万二房公寓+豪车一台”。

博主“Niki君”维权贴

同年11月21日,小红书博主“Niki君”发微博称,她是合影中的女孩,那是她与外公的合照,但被人造谣为“老夫少妻”。据博主“Niki君”介绍,被造谣的图片源于其于2018年12月29日在某社交平台上发布的帖子。当时,她还在上海“漂”,外公从家乡到上海来看她。

小红书上,她记录自己和外公的日常。此次谣言的源头始于今日头条的头条号“飞哥在东莞”,这次谣言给她带来极大困扰,她称:“想让造谣者受到应有的制裁和惩罚。”为此,她截屏保留证据。

头条号平台管理方也发布消息称,经核查,“飞哥在东莞”账号系编造谣言误导用户,挑拨公众情绪,平台已对该账号予以封禁处理。

2021年11月23日,涉嫌造谣的吴某飞被东莞市公安局南城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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