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孙合影被造谣“老夫少妻”!网暴频发,如何惩治?

祖孙合影被造谣“老夫少妻”!网暴频发,如何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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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是与外公的温馨合照,却被造谣成“老夫少妻”,在网络上遭受众多网友的误解与谩骂……这是重庆申女士的真实遭遇。自己辟谣无果后,她决定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一起看↓

祖孙被造谣“老夫少妻”

当事人突遭网暴

2021年11月,一个名叫“飞哥在东莞”的网络账号发布了一则帖子,内容是“73岁东莞清溪企业家豪娶29岁广西大美女,88万礼金+80万二房公寓+豪车一辆”。如此博人眼球的描述迅速传播,引发诸多网友关注。

实际上,这是一则彻头彻尾的谣言,这张照片是申女士和外公在2018年拍摄的合影,当时申女士在上海工作,外公特意从老家赶来探望她。申女士说,当时两人拍了很多合影,“外公从来没有拍过写真照,我觉得跟他拍一组蛮有意义。”

拍完后,申女士把照片上传到了网络平台,并起了“30件值得和外公尝试的小事”这个标题。后来,外公去世,但她并没有撤下这些照片。

令申女士意外的是,这些承载着对亲人思念的照片,会在拍摄三年后,被他人盗用,变成了所谓“老夫少妻”的火爆网帖。申女士曾联系造谣者删除帖子,但没有得到对方的回应。

为了平息事态,申女士发布了一条辟谣信息,但是谣言的传播并没有因此得到遏制。许多不明真相的网友对申女士及其家人进行谩骂,并给她贴上了“拜金”等负面标签,严重影响了她的生活。

最终,申女士向法院提起了刑事自诉,决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造谣者严重扰乱公共秩序

以诽谤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

广东东莞警方发现,最早发布这则网帖的“飞哥在东莞”账号持有者是居住在东莞的男子吴某。但后来,吴某将自己的网络账号改换名称,仍在盗用他人的照片发布不实信息。

经查明,截至案发时,吴某发布“73岁企业家豪娶29岁大美女”的帖子,在网络上被大量转载、讨论,阅读量达到4.7亿余次。2022年6月,检察机关以诽谤罪向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员徐涛介绍,吴某从事房地产中介工作,为了引流,多次在网上随意盗用他人图片,捏造不实信息发布,之前发布的一些不实消息并没有引起太大关注,这让吴某更加有恃无恐。“申女士在照片下面都明确备注了是她跟外公的合影,但仍被吴某随意篡改。”

△吴某多次发布不实信息

对于这起诽谤案件由自诉转为公诉,徐涛表示,判断一起案件是否适用公诉程序,需要看诽谤行为是否达到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程度。“关于申女士的不实信息,短时间内阅读量达到4.7亿,这对整个网络空间网络秩序产生了冲击,可以认定为严重扰乱公共秩序。”

△相关网帖的阅读量

不仅如此,所谓的“老夫少妻”,宣扬“金钱至上”,对社会公众的道德观、价值观也造成了伤害。

2022年9月,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犯诽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治理网络暴力

切实矫正“法不责众”等倾向

202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印发了《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这会给网络暴力的治理带来怎样的变化?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周加海介绍:

指导意见中,对各种网络暴力行为的认定和法律责任都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包括网络诽谤、网络侮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借网络暴力事件实施的恶意营销炒作、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等行为。

网络暴力事件责任认定和区分较为困难,存在“法不责众”的现象。指导意见中专门强调,要重点打击那些恶意的发起者、组织者,恶意的推波助澜者以及屡教不改者等。

对于什么情况下网络侮辱、诽谤案件可以提起公诉,给出了明确的标准。

周加海提醒,网络空间同样受法律约束,在网络空间发表言论要有行为边界,如果触犯了法律规定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自身的权益受到网络暴力侵害,要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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