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现个人目的,不惜虚构他人性骚扰。日前,这起网红虚构性骚扰事件有了新进展。
据红星新闻报道,今年5月,拥有千万粉丝的博主“小慧君”社交网络账号被封。随后,一份法院判决书引起热议。该判决书中认定“小慧君”等人为实现“低成本”解约目的,虚构赤度公司法人孙灏羽性骚扰的短视频,用舆论施压赤度公司,其行为侵犯赤度公司名誉权。
近日,孙灏羽在社交媒体拍照上传一份刑事裁定书,称“诽谤罪刑事已立”,而从其上传的刑事裁定书内容看,其中就有“益阳市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具有本案管辖权”“指令湖南省益阳市大通湖管理区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等表述。
拥有千万粉丝的网红博主,为了与公司达成“低成本”解决的目的,居然请来“军师”策划老板性骚扰自己的“小作文”,真是令人大跌眼镜。此前,其个人社交网络账号已被封,民事判决书也显示,法院判决刘某慧在其网络平台账号上向赤度文化公司道歉、澄清事实,向赤度文化公司赔偿5万元,并承担原告方律师费7000元。
从封号,到承担民事赔偿,再到刑事立案,可以说,“诬告者”的代价以一种清晰可见的方式展现到了公众面前,也给类似行为敲响了警钟。
近年来,反对性骚扰形成广泛的社会共识,不少受害者也主动站出来公开举报性骚扰者,并获得舆论的同情和鼓励。
但同时,随着社会反性骚扰氛围的强化,也确实不排除极少数人“钻空子”,将性骚扰当作了打击、报复的“武器”,对特定对象进行诬告诽谤。作为千万网红的“小慧君”的所作所为,实际就是这方面的一个典型案例。
该做法不仅给当事人造成极大的伤害,也消费了社会同情心,同时还可能形成“狼来了”效应,给正常的性骚扰维权添阻。因此,就像反对性骚扰一样,对性骚扰诬告同样需要“零容忍”。
尤其是这起事件中,“诬告”一方作为千万级网红的准公众人物发出性骚扰诽谤,更可谓树立了一个影响极坏的典型。对被诽谤的当事人来说,其不仅个人名誉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受到很大损害,近乎“社死”,还持续遭受网暴,公司发展也受到重创。
而对社会来说,这样的诬告诽谤行为,让社会持续关注,不仅是真正“占用公共资源”,还有可能带来消极示范。所以,无论从哪个角度说,都应该依法让诽谤者付出该有的代价。
还要注意的一点是,性骚扰指控在现实中有着极强的道德意味,一旦指控者提出,不管是否能够举证,都可能对被指控者带来直接的影响,尤其是如今的互联网时代,这种影响更会被急剧放大。
也就是说,即便指控在法律上未必成立,被指控者往往也要承受难以消除的负面影响。如这起事件中,“小慧君”的指控最终被证伪,是因为微信聊天记录留下了“铁证”,否则当事人要成功申辩,难度可想而知。
因此,鉴于这一特点,为性骚扰指控划定明确的边界,从法律上让诬告诽谤者不敢侥幸,让更多人明白,性骚扰绝不是可以随随便便就成为射向他人的“箭”,确实很有必要。
目前,该案后续结果还有待观察。但经由此事,社会应该形成共识:一方面,要持续构建健康的法律环境、社会舆论环境,为性骚扰受害者的主动维权营造更加友好的空间。
另一方面,也要警惕性骚扰指控被利用异化为一种构陷他人的工具,通过明确的法律规制,有效防范性骚扰诬告诽谤,不容忽视。
这两个方面,对于建设一个健康的反性骚扰社会氛围都不可或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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