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4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举行9月例行新闻发布会,解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实施方案》。《方案》明确提出,要实现数据的普惠开放。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司长王培章介绍,最近,国家知识产权局修订了数据资源管理办法,明确对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实施清单式分类分级管理,在加强数据安全保障的基础上,锚定知识产权数据“以开放共享为原则,不开放共享为例外”以及“实现知识产权数据应开放、尽开放,应共享、尽共享”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提升知识产权数据资源的开放共享力度。
王培章表示,知识产权数据的普惠开放,实现知识产权数据资源的战略价值,是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的重要目的之一,也是实现有效利用知识产权数据的重要基础。国家知识产权局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数据开放,自2014年开放专利基础数据以来,又于2018年、2021年陆续开放了商标基础数据以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基础数据。
今年,国家知识产权局新增开放4种地理标志数据,数据开放种类增加至59种,基本实现了知识产权基础数据的“应开放尽开放”。同时,面向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以及首批试点的具有知识产权数据加工处理及分析利用能力的企业单位,免费提供标准化数据。面向电商平台开展了专利权评价报告共享试点,助力平台和商家提升知识产权备案维权的效率。为进一步提升数据供给效能,国家知识产权局对知识产权数据服务系统进行了整合优化,升级为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公共服务系统,数据下载带宽从200M提升至800M,且已于本月正式上线运行。
同时,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加快推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平台建设,助力知识产权数据开放共享和融合应用。后续,将继续扩大知识产权标准化数据供给以及专利权评价报告共享电商试点范围;制定完善知识产权相关电子证照标准,扩大网上应用场景。此外,加强相关数据服务平台与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的互联互通,推动知识产权数据实现跨部委、跨行业的互联共享,使知识产权数据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得到有效利用,更好发挥知识产权数据的战略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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