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十三,证据制度,
1,被告承担证明行政行为合法的举证责任。 2,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
1,起诉时,应当提供其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证据材料,(证明二个主体一个行为的存在),2,依申请行为的不作为案件,提出申请的证据。但被告应主动履行或原告因正当理由不能提供证据除外,3,行政赔偿或补偿诉讼,造成损害的事实,
【注意1】,程序轻微违法,(超期,通知送达违法),判决为确认违法,程序不是轻微违法,(未听证,未陈述申辩),判决为撤销。
【注意2】,无资格,无依据,无可能,属明显重大违法,法院判决确认无效。,
考点十六,行政协议及其诉讼制度,
基本概念,
1,行政协议种类,特许经营协议,房屋,土地征收补偿协议,矿业权等国有自然资源使用权出让协议,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的租赁,买卖等协议。 2,内部协议,官官协议,行政机关与公务员协议,
受案特点,
民告官,无反诉,
同民法/民诉,
1,效力制度,(未生效,可撤销和无效), 2,地域管辖,有约定从约定,违反协议管辖和专属管辖的除外。 3,审查内容,合法性和合约性审查。 4,调解制度。 5,合同抗辩。 6,合同解除,
二分法,
1,起诉期,单方变更/解除,行政诉讼起诉期,其他内容,民法时效2,举证责任,行政协议合法性,被告承担,其他内容,同民诉3判决制度,单方变更/解除,同具体行政行为判决,其他内容,同民事合同判决,
处罚概念,
惩戒性,以给当事人增加新的负担的方式实现惩罚目的,
处罚种类,
1,精神罚,(警告,通报批评),2,财产罚,(罚款,没收),3,资格罚,(吊销许可证,降低资质等级,暂扣许可证),4,行为罚,(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资格,限制生产活动),5,拘留,
处罚程序,
1,简易程序,(当场处罚),一般处罚,公民200元以下罚款,单位3000元以下罚款及警告。 治安处罚,公民200元以下罚款及警告。 2,听证程序,(1),告知加申请等于听证。 ,(2),法定听证,应当告知。 一般处罚,降级吊证件,责令关停业。 治安处罚,吊,2000元以上罚款。 (3),约定听证,可以告知。
【注意】,拘留不属于法定听证“应当告知”,但属于约定听证“可以听证”。 告知听证权利后5日内申请听证,7日前告知时间地点。
处罚时效,
1,起止时间,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2,期限,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治安管理处罚是6个月),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5年,
一事不再罚,
1,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 2,同一个违法行为违反多个法律规范应当给予罚款处罚的,按照罚款数额高的规定处罚,
首违不处罚,
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首违加后果轻加改正),,
考点十八,行政许可,
1,溯及既往失去效力。 2,当事人无过错时,赔偿,
撤回,(废止),许可实施后情况发生变化,
1,自废止之日失效。 2,补偿,
考点十九,行政强制措施,
1,实施前须报单位负责人批准,紧急情况下,对于财产的强制措施需要24小时内向负责人报告并补办批准手续,紧急情况下实施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的,返回机关后立即向负责人报告并立即补办批准手续2,己被其他国家机关查封或冻结的场所,设施,财物,款项不得重复查封,扣押,冻结3,30日加30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冻结是法律另有规定除外),4,强制措施取消委托制度5,当场交付扣押决定书和清单,一式两份6,强制措施不听证,
考点二十,行政强制执行,
执行主体,
1,间接执行,(执行罚,代履行),一般行政机关均可。 2,直接执行,(1),法律规定有直接强制执行权的机关自行强制执行。 ,(税收,海关,公安,国安,县以上政府),。 ,(2),没有获得法律规定的直接强制权的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当事人不复议,不诉讼,经催告仍不履行,在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已经采取查封,扣押措施的行政机关,可以将查封,扣押的财物依法拍卖抵缴罚款。 ,(口诀,山穷水尽疑无路,扣的货物抵罚款),,
执行程序,(双轨制),,
1,有执行权的自己执行,(1),时间,履行期届满。 ,(2),步骤,一催,二辩,三执行。 【特别注意】,催告不可诉。 ,(3),特殊情形,①金钱类的义务,(先间接后直接,间接执行的要求,告知加数额不得超出本数加超过30日经催告仍不履行的可拍卖,划拨)。
代履行,(交通安全,环境污染或自然资源破坏,行政机关自己或委托无利害关系第三人),。 2,没有执行权的申请法院,
考点二十一,行政行为的设定和具体规定,
1,其他规范性文件原则上不可以设定处罚,许可和强制,但有唯一例外,国务院决定可以设定临时性许可。 2,有规定权限的下位法可以在上位法的范围内作出处罚,许可和强制的具体规定,但不得抵触上位法。 3,处罚中有补充设定制度,上位法规定违法行为,但未规定罚则,法规可以补充设定罚则,规章及以下文件不得补充设定。,
考点二十二,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1,(1),征收,所有权,有可能有偿,有可能无偿,(2),征用,使用权,有偿2,行政确认≈公证≈鉴定,既存事实或法律关系加强,比如,排污不合格认定,工伤认定,学历认证3,行政裁决≈判决,对双方民事争议的解决方案4,行政给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农村五保户救济金,对大学生自主创业的财政支持费用5,行政奖励,
考点二十三,信息公开,
公开主体,
1,共同信息,牵头机关公开,(征求其他机关意见,被征求者15个工作日内回复,不回复,视为同意)。
2,一手来源公开,A机关获取的B行政机关信息,由制作或者最初获取该信息的行政机关公开。
【例】,县公安局签订聘任制合同,报县人事局备案,则由县公安局负责公开,
公开范围,
1,国家秘密一律不。 2,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原则不公开,有两个例外,(1),第三方同意,(2),公共利益。 【注意】,行政机关书面征求后,权利人15个工作日内提出意见,逾期未提出,行政机关权衡判断。 3,内部信息可以不。 4,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可以不,
申请公开程序,
1,一松一紧,松,不需要生产生活科研关联,所有人都有资格申请,紧,均提供身份证明。 2,能当场则当场,不能当场20加20工作日。 3,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可收取信息处理费,
考点二十四,国家赔偿,
,(一),行政赔偿,
义务机关,
复议加重,复议机关与原机关为共同被告,(按份责任),。 【例】,原机关罚款500元,复议机关加重处罚为800元,行政诉讼被告是复议机关,行政赔偿诉讼共同告,
请求人,
受害的公民死亡,支付受害公民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可诉,
举证责任,
原则上,谁主张,谁举证。 例外是,限制人身自由期间,被限制人身自由人受到身体伤害时,由赔偿义务人承担举证责任,
,(二),司法赔偿,
义务机关,
一般谁作谁赔,限制人身自由赔偿义务机关后置,谁最后作有罪决定谁赔,
赔偿范围,
【刑事司法赔偿】,逮捕,判决,没罪关了就要赔,
刑事司法赔偿程序,
公检系统3步走,第一步自己,第二步上一级司法机关复议,第三步上一级的同级法院申请赔偿。 法院系统2步走,第一步自己,第二步上一级法院申请赔偿,
举证责任,
原则上,谁主张,谁举证。 例外是,限制人身自由期间,被限制人身自由人死亡,丧失行为能力,由赔偿义务人承担举证责任,
,(三),赔偿标准,
人身权,
1,人身自由赔偿金,决定赔偿时的上一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赔偿扶养人生活费,5-10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赔生活费。 3精神损害赔偿,关了打了就要赔,伤害轻了还不赔。 ,(1),一般后果,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严重后果,(包括一般严重和特别严重),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加精神损害抚慰金。
【细节1】,一般严重,受害人被限制人身自由超过6个月,受害人经鉴定为轻伤以上或者残疾,受害人经诊断,鉴定为精神障碍或者精神残疾,且与违法行政行为存在关联,受害人名誉,荣誉,家庭,职业,教育等方面遭受严重损害,且与违法行政行为存在关联,(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50%以下,含本数,酌定),。
【细节2】,特别严重,受害人被限制人身自由10年以上,受害人死亡,受害人经鉴定为重伤或者残疾1-4级,且生活不能自理,受害人经诊断,鉴定为严重精神障碍或者精神残疾1-2级,生活不能自理,且与违法行政行为存在关联,(人身自由赔偿金,生命健康赔偿金总额的50%以上),
财产权,
1,赔偿只赔直接损害。 ,(1),直接损害,企业停产留守职工工资,必须缴纳的税费,社会保险费,水电费,保管费,仓储费,承包费,房屋场地租金,设备租金,设备折旧费,预期利润不属于直接损害,(2),利息属于直接损害,律师费属于间接损害。 2,侵害财产权以侵权行为发生时的市场标准计算,
【最后注意】,本讲义不包括行政法基本原则,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公务员法和行政立法,这些部分没有重点,结合讲义或书籍自行背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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