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假羊肉”带来的最大教训是——不能看企业怎么说,要看其怎么做;不能看其一时具有公关色彩地怎么做,要看其长期不被关注的时候怎么做
持续发酵多日的巴奴子品牌超岛火锅“假羊肉”事件,终于有了初步结果。9月7日,巴奴发布公告称,子品牌超岛门店羊肉卷确含鸭肉成份,将取消超岛独立采购权,并赔付8354桌顾客。
因为企业承诺给消费过该羊肉产品的顾客,每桌赔偿1000元,共计835.4万元。这一大手笔的公关手法,确实起到一定效果,甚至有网友开玩笑,后悔之前没去消费过“假羊肉”。面对持续差评,企业花巨资公关自救,当然可以理解,可是公关手法再高明,也无法掩盖企业此前在质量管控上的漏洞。
↑图为举报博主提供的检验报告
在“假羊肉”最初被曝光的时候,巴奴对外表态称,那些羊肉卷是“巴奴采购团队在内蒙直采,并进行全流程监控”,眼看实锤之后,又称“将取消超岛独立采购权”。这种前后不一的说法,揭示了巴奴作为一个连锁品牌,并没有在品牌下的所有门店和产品线,坚持他们所声称的“产品主义”理念。
巴奴“假羊肉”事件,之所以让消费者感到震惊,很大程度在于,这不是人们通常理解的 “街边小店”。用猪肉鸭肉之类冒充羊肉,这些年常有耳闻,但像这样的知名品牌,竟然也出现“假羊肉”事件,确实是挑战了人们的认知。
事发后,巴奴的公关做得当然很漂亮,又是赔偿,又是组织网络大V、顾客参观走访,但这次“假羊肉”带来的最大教训却是——不能看企业怎么说,要看其怎么做;不能看其一时具有公关色彩的怎么做,要看其长期不被关注的时候怎么做。在各方关注下,巴奴最近的产品质量或许可以保证,但当舆论视线转移之后呢,还能在采购和产品质量把控上,做到表里如一吗?
光靠企业的自觉,可能也不行。这次如果不是有网络博主较真,“假羊肉”事件还不会曝光,那家用“假羊肉”的门店,还可以自吹自擂是内蒙草原羔羊。所以,在消费者监督之外,政府相关部门也应该多有作为。
针对巴奴“假羊肉”,目前还没有看到监管部门的表态,不知道后续巴奴会不会接受其他处罚。就过往经验来看,羊肉中检出鸭成分,该怎么定性,在执法层面还是有一定的争议。有人认为,鸭肉本身只要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冒充羊肉销售和食品安全无关,只能按照产品质量问题追究;也有人认为,鸭肉不具备羊肉的营养成分,冒充销售就是食品安全问题。此前有地方按照食品安全法中“掺假掺杂”的相关条款,对商家进行了行政处罚。
有鉴于此,从法规的层面尽快明确“假羊肉”的定性和处罚标准,在日常的监管上,加强对类似产品的抽测,也能对商家起到倒逼作用。对这样一起有违诚信的“假羊肉”事件,从商家到监管部门,都应该有所动作。同样的问题不能总是反复出现,出了问题后,也不能让商家使用点精明公关手段就轻松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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