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绿色、安全的平台生态离不开广大“自媒体”创作者的共同构建,为进一步规范“自媒体”创作行为,加强对不实信息的治理,根据《关于加强“自媒体”管理的通知》要求,“自媒体”创作者应主动对发布内容进行规范标注。
《通知》要求:“自媒体”在发布涉及国内外时事、公共政策、社会事件等相关信息时,网站平台应当要求其准确标注信息来源,发布时在显著位置展示。使用自行拍摄的图片、视频的,需逐一标注拍摄时间、地点等相关信息。使用技术生成的图片、视频的,需明确标注系技术生成。引用旧闻旧事的,必须明确说明当时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
来源不明的信息在传播过程容易出现误读,对用户和创作者都将造成不良影响,为避免因缺少信息来源标注造成用户误解或混淆,“自媒体”创作者在发布内容时,应根据《通知》要求规范标注信息来源,利用深度合成技术生成内容时,要遵守法律法规及平台规则,显著地标注内容为技术生成。
《通知》指出:“自媒体”发布含有虚构情节、剧情演绎的内容,网站平台应当要求其以显著方式标记虚构或演绎标签。
内容精炼、情节紧凑的剧情短视频,满足了用户多元化的视听需求,但个别“自媒体”创作者为达到博取流量的目的,通过虚构场景、人设、情节等手段,制造冲突效果,编造不实信息,破坏了平台内容生态。平台将进一步加强对虚假摆拍内容的治理,为了避免虚构剧情引起公众误解,也请各位创作者主动对剧情演绎内容进行显著标识。
为进一步落实好《通知》要求,更好地引导创作者规范信息来源标注,微信陆续开放标识一键勾选能力,“自媒体”创作者在发布内容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自主选择标识,用户也可以根据标识更好地辨别内容,相关标识如下所示:
视频号
转发或长按视频-添加提示-选择提示类型,当创作者勾选其中一个提示类型后,添加的标识会在视频底部进行展示。
公众号
登录微信公众平台-选择创作来源-选择标识类型,当创作者勾选其中一个信息来源标识类型后,添加的标识将在文章显著位置展示。
微信将持续完善产品能力,进一步优化“自媒体”创作者体验,帮助“自媒体”创作者更规范地进行内容创作,我们也呼吁广大“自媒体”创作者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规范内容标注,共创清朗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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