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绵阳监管分局公布了1至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这也是该局挂牌成立以来首次对外披露罚单。受罚的两家机构分别是盐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和绵阳市商业银行。
红星新闻记者了解到,绵阳市商业银行因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不审慎,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监管部门罚款120万元;盐亭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因贷款“三查”制度执行不力,违规转嫁成本,未执行监管强制措施,被罚款90万元。同时,两家机构的相关责任人分别受到6万至12万元的罚款。
来自绵阳市商业银行公开的消息,该行成立于2000年9月,国有及国有企业股占比44.52%,中国五矿集团为第一大股东。截至2022年末,全行资产总额1804.34亿元,2022年度实现净利润10.40亿元,不良率1.48%。
绵阳市商业银行在2022年报中特别提到,报告期内,该行继续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为经营管理的重中之重。风险管理涵盖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声誉风险、国别风险、战略风险、信息科技风险、合规风险等多个类别。公司持续提升全面风险管理战略定位,不断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加大风险监测和防控力度。然而,此次则因信息科技风险管理不审慎,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而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
今年7月2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31家省级监管局和5家计划单列市监管局、306家地市监管分局统一挂牌,标志着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迈出重要步伐,取得阶段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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