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非子48八经-14
势足以行法,奉足以给事,而私无所生,故民劳苦而轻官。任事者毋重,使其宠必在爵;外官者毋私,使其利必在禄;故民尊爵而重禄。爵禄,所以赏也;民重所以赏也,则国治。刑之烦也,名之缪也,赏誉不当则民疑,民之重名与其重赏也均。赏者有诽焉,不足以劝;罚者有誉焉,不足以禁。明主之道,赏必出乎公利,名必在乎为上。赏誉同轨,非诛俱行。然则民无荣于赏之内。有重罚者必有恶名,故民畏。罚,所以禁也;民畏所以禁,则国治矣。
---君主给臣下的权势足以执行法令,俸禄足以保证办好公事,而私利无从产生。所以民众虽然劳苦,但并不感到官府赋税重。不要让任事的人权势太重,而要使他们得到的宠赏只表现在爵位上;不要让当官的人谋取私利,而要使他们的利益只表现在俸禄上。所以臣民尊重爵位而看重俸禄。爵禄是君主用来奖赏臣民的,臣民重视君主用来奖赏的爵禄,国家就能治理好。刑罚烦乱,赐名有误,奖赏和赞扬不当,就会使臣民怀疑,因为臣民对赞扬和赏赐同样重视。对受赏的人有所非议,就不能鼓励立功;对受罚的人有所赞扬,就不能禁止奸邪。明君的做法总是。受奖赏一定因为他对国家有功,受赞扬一定是因为他为君主效劳。奖赏和赞扬一致,贬斥和处罚并行;既然如此,民众虽然受到赏赐也不感到荣耀。受到重罚的人必有恶名,所以民众害怕。刑罚是用来禁止奸邪的;臣民害怕刑罚,国家就治理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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