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是一名村支书,后来踏足商海,表面上看是身家上亿的合法生意人,真实身份却是制贩毒团伙的核心成员,是什么让他的身份发生转变?庭审现场,背后出资人竟然在旁听席全程观看,这是何等的心理素质?
近日,央视播出“四川禁毒1号”专案纪实系列节目,该案涉及201本案卷、313张审讯光盘、3965个资金账户、76万条银行流水、370亿需核实的交易资金……在这一连串数字背后,是一场历时5年的缉毒战役,最终一个家族式制贩毒犯罪团伙覆灭。
据介绍,该团伙制贩毒品500余公斤,涉及资金流水370亿。2022年12月31日,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王先福、唐晓波等44名被告人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王先福、唐晓波等6人被判处死刑,8人被判处死缓,7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23人被分别判处年数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案发——
山村缉毒!警方缴获冰毒180余公斤
该案被确立为“四川禁毒1号”专案
2017年11月19日,四川省广元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接到四川省公安厅禁毒总队的信息,一个名叫李永东的广元籍男子准备伙同他人制造毒品,而制毒地点很有可能选择在李永东老家——四川省广元市昭化区和苍溪县交界的某个偏僻山村。
经过侦查,一个叫周万青的村民引起侦查员的注意,而周万青正是李永东的妻弟。从位置上看,周万青家偏僻隐蔽、交通便利,利于排放制毒中产生的废水和异味。在他家附近,有经验的缉毒警察闻到了制毒原料麻黄素的味道。
2018年3月14日,警方发现有车辆数次在傍晚来到周万青家中,拉来几个疑似制毒技师、数桶疑似制毒原料的麻黄素及一些制毒工具。
为了确保人赃俱获,2018年3月16日,警方展开抓捕行动。在广元市昭化区文村乡现场,警方控制多名嫌疑人,缴获成品冰毒57.6公斤,半成品液态冰毒约125公斤。与此同时,专案组民警在成都等地抓获另外10名犯罪嫌疑人,其中包括犯罪嫌疑人唐仕富和李虹俊。唐仕富是成都市一家茶楼负责人,李虹俊则是该茶楼领班。
村中制毒
唐仕富和李虹俊到案后,一直声称他们就是这个制贩毒团伙的组织者和出资人,但办案人员对这个说法始终存有疑问。这起制毒案件需要大量费用,他们应该不具备这样的经济实力,他们声称部分资金是找人筹借的,却提供不出确切的线索。
2018年10月,四川省公安厅将该案确立为“四川禁毒1号”专案,由广元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侦办此案。
——“主谋”——
背后三个“大哥”浮出水面
其中一人竟连续数天坐在第一排旁听庭审
2019年11月,四川省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唐仕富、李虹俊等10余名被告人涉嫌贩卖、制造毒品罪一案,确认被告人唐仕富、李虹俊等人制造毒品的犯罪事实。
2020年4月20日,广元中院一审对该案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唐仕富、李虹俊犯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李永东犯制造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
在法院审理这起制贩毒案件期间,公安机关对该案涉及的毒品犯罪问题调查并没有结束。警方坚信,唐仕富、李虹俊的背后一定隐藏着一个资金雄厚、制毒原料充足、销售渠道广的大型犯罪团伙。法院判决后,专案组发现了一个契机。
一审判决后,判决结果对唐仕富、李虹俊等人触动很大。经过进一步的思想沟通,唐仕富和李虹俊终于说出一个巨大的秘密——制造毒品的资金不是他们的,他们背后还有更大的主谋。之前没交代,是担心说出真相后,家人会受到打击报复。
唐仕富说,自己所在的团伙有三个“大哥”,一个被称作“领导”,一个叫“浪少”,还有一个被称为“三少爷”。唐仕富还交代了一个令警方意想不到的情况:他的案件连续数天的庭审期间,该团伙的“三少爷”一直在现场。通过庭审视频可清楚地看到,这个所谓的“三少爷”在旁听过程中神色轻松,就坐在旁听席的第一排。
背后主谋旁听庭审
经过进一步的工作,警方得知这三人的身份:被称作“领导”的人叫王先福,是四川天海农业有限公司、四川炎黄神农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被称为“浪少”的人叫唐晓波,是四川龙润典当有限公司等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据唐仕富称,这两个人是制贩毒团伙的核心成员;被称作“三少爷”的人是王先福的弟弟,叫王银林,是四川炎黄神农装饰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2020年7月9日,专案组的一个小分队秘密进驻成都,对以王先福、唐晓波为首的特大制贩毒团伙继续展开抵近侦查。
——侦查——
发现“家族式制贩毒品”
抓获104名嫌疑人,查实制贩冰毒500余公斤
在成都,警方锁定犯罪嫌疑人刘吉林,此人是王先福的侄女婿,专案组发现他有昼伏夜出的行为。通过大量的侦查手段,专案组用了半个多月时间,终于确定刘吉林昼伏夜出的目的地——某县河源村,这里正是王先福的老家。
警方发现,刘吉林每次凌晨赶赴河源村,都要找王先福的大侄子王贵,且王贵周围的人家几乎全是王先福的亲戚。专案组分析,眼前他们所面临的极有可能是一个家族式制贩毒团伙。经过多天侦查,侦查员发现王先福极有可能继续在制造冰毒,其侄子王贵的家就是其中一处制毒窝点。
2020年9月28日,警方获得一条情报,王先福的弟弟王银林准备大办一场生日宴,邀请了团伙所有人。专案组决定利用这次机会,派出侦查员进入酒店展开秘密侦查。这个特大涉嫌制贩毒团伙的组织框架终于呈现在了专案组面前。
该团伙由王先福、唐晓波合伙搭建,团伙主要成员近40人,人员分工非常清楚。王先福负责策划及技术支撑,唐晓波负责提供制毒原料,王银林负责毒品销售,肖林负责制毒原料麻黄素的供应,“制毒总技师”刘吉林负责毒品生产。正如警方推测,王先福手下的“得力干将”几乎全是河源村的王家人。
从2020年11月至2021年3月,警方分3个梯次对王先福、唐晓波等嫌疑人展开了抓捕。经过长达3年的艰苦侦查,作为“四川禁毒1号”专案的主办单位,广元市公安局前后共开展了大小10余次的收网,打掉制贩毒团伙12个,抓获各类违法犯罪嫌疑人104人,缴获仿制式手枪1支、子弹11发,查获冰毒200余公斤。
制贩毒团伙成员关系图
作为1号嫌疑人的王先福,面对警方抓捕表现得一脸无辜,对警方的审讯表现得非常抗拒,并且否认参与制造、贩卖过毒品。
为了收集更多证据,广元警方以主要嫌疑人的资金流水为切入点,通过嫌疑人存取大额现金的时间来锁定涉嫌作案的时间。之后为了找寻陈年积案背后的真相,专案组还奔赴云南、贵州、甘肃等5省份以及四川省内10余个市州,提讯在押服刑人员50余人次,调取案卷120余卷,最终成功串并25起与王先福等人直接关联的制贩毒案件,查实制贩冰毒500余公斤,制毒原料麻黄素近两吨,也查出了他们曾经的几个制毒窝点。
2020年11月25日,王先福的情人覃金英落网后,警方在其家中搜出70余万元现金。之后通过对覃金英名下6张银行卡的流水分析,警方发现近5年来覃金英的资金流水高达7700余万元。另一名嫌疑人李素兰是王先福弟弟王银林的情人,警方前期侦查发现从2006年到2021年间,李素兰的6张银行卡资金交易流水更是高达55400多万元。
伴随着团伙主要嫌疑人以及王先福情人的相继到案,王先福等人终于向警方承认了自己涉嫌犯罪的事实。
——幕后——
从村支书到大毒枭
安排侄女婿学制毒技术,曾带家人逃往境外躲藏
据警方介绍,王先福曾是河源村村支书,上世纪90年代离开河源村后踏足商海,从此人生迎来重大转变。
1998年,一次偶然的机会,王先福通过贩毒挣了一笔钱,但他却不甘心混迹于这条犯罪链的最末端,决定自己制毒,于是安排侄女婿刘吉林前往外省学习半年多制毒技术。“学成归来”之后,刘吉林用了不到两天的时间就制造出110公斤冰毒,第一批“产品”让他们赚了足足500万。在巨大利益诱惑下,王先福开启制贩毒之路。2008年,王先福和唐晓波合作,逐步构建起制贩毒网络。
从2008年起的10年间,王先福下游的毒品网络被各地警方打掉的不在少数,但落网的制贩毒人员由于忌惮王、唐二人的势力,以及早有约定的“安家费”,面对警方的深挖细查守口如瓶。但文村乡3·16特大制毒案的主要两名被告人受王、唐二人直接管理,他们的落网让王先福和唐晓波格外紧张。2018年4月,王先福和唐晓波带着家人逃往境外躲藏了半年。
2019年11月,王先福的弟弟王银林冒着风险前往广元,连续数日全程旁听唐仕富和李虹俊的庭审,确定两人没有供出犯罪团伙。2019年底,他们开始着手重启炉灶,缩小规模、控制范围进行冰毒的“私人定制”。直到警方确定他们的制贩毒嫌疑并将他们全部抓获。
——宣判——
两主谋当庭翻供不成立
一审判决6人死刑,8人死缓,7人无期徒刑
2022年1月24日,王先福、唐晓波、刘吉林等10余人站在广元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但王先福和唐晓波双双翻供,推翻了自己在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所作的全部有罪供述,否认自己制贩过毒品,但作为“制毒总技师”的刘吉林却并未翻供。
庭审现场,被告当庭翻供
公诉机关调查了相关被告人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和接受讯问时完整的24小时不间断同步录音录像,以及他们由监视居所转入看守所时的体检记录,发现侦查人员对被告人王先福、唐晓波没有打骂等非法取证的行为,被告人在接受讯问时的举止神态也很自然。
法庭认为,该案件证据充分,证明被告人唐晓波、王先福的翻供不成立。他们的翻供行为只能证明他们的主观恶性很深,没有认罪、悔罪的表现。
对于审判人员来说,审理这起广元中院有史以来最大的一宗毒品犯罪案件,感受到一种巨大压力,对他们的审判工作也提出了更高要求。从审阅200多本案卷到制作判决书,合议庭法官一共书写了100多万字的审理报告,力求最后的判决达到最精准的量刑。
2022年12月31日,广元中院对王先福、唐晓波等44名被告人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此次受审的44名被告人中,王先福、唐晓波等6人被判处死刑,8人被判处死缓,7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23人被分别判处年数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一审判决后,被告人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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