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召开座谈会学习宣传贯彻四川省《工会法》实施办法

四川达州召开座谈会学习宣传贯彻四川省《工会法》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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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9日,四川省达州市总工会联合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召开达州市学习宣传贯彻《四川省实施办法》座谈会。达州全市各县市区总工会、人社局,达州高新区总工会、人社分局,达州东部经开区工会工委、人社分局,市属产业工会,市级相关部门及单位参会。

座谈会现场

本次会议由达州市人社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曾小梅主持,由达州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副主席冉长春领学,并就修正条款作了详细解读,宣汉县总工会、渠县总工会以及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等参会单位作现场交流发言。达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总工会主席王蔚荩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蔚荩讲话

新修正《工会法》实施后,达州市委常委会第一时间进行专题学习,并对全市学习宣传贯彻《工会法》提出“领导干部带头学、引领职工常态学、组织劳模宣讲学”的明确要求,成为全省第一个将新修改《工会法》纳入市委常委会学习的市州。各地各部门积极响应市委号召,主动推动《工会法》的宣传贯彻实施,让工会工作法制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各项工作推进有力有序,较好地发挥了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作用。

本次集中学习,引发与会人员热烈讨论,大家积极发言,同时结合实际工作提出了不少好建议。

渠县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县总工会主席刘艳萍认为,《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实施办法》于1995年制定,经2002年、2015年、2021年三次修改,在发挥工会职能作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方面发挥了有力的推动作用。刘艳萍表示,接下来将带头深刻领会、全面把握《实施办法》具体内容,不断推动渠县工运事业和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宣汉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县总工会主席李均林说,新的《实施办法》将工会组织以及工会工作的覆盖面由“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扩展为“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保障了社会组织中的劳动者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给予广大劳动者更好的支持和帮助。下一步,宣汉县总工会将以《实施办法》为指引,落实好上级对工会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提升全县工会工作法治化水平。

达州市财政局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向仕平表示,他们将认真学习贯彻《四川省实施办法》,严格落实《工会法》各项制度要求,结合财政职能职责,认真做好市级部门工会经费代扣、元旦春节等送温暖财政资金保障、劳模疗养休养资金保障、劳模年度体检资金保障、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资金保障等工会资金保障工作。

达州市国资委党委委员、机关党委书记、市国企工会主席何朝洪介绍,市国企工会下辖7个基层工会,共有3938名职工,7家企业,与职工签订合同率达100%、入会率达100%、均建立了集体协商制度和职工大会制度,是贯彻落实工会法的重要阵地。接下来,市国企工会将积极抓好贯彻落实相关工作,开展各类职工技能大赛,实现以赛促学、以赛促训、以赛促练,为培育出更多的“四川工匠”和“巴渠工匠”持续努力。

与会人员积极发言

国家税务总局达州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达州税务系统将主动作为,抓实工会经费代征工作,全力保障工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更好维护工会会员权益。同时建议强化协同共治,共同推进工会经费征收工作。建议由总工会牵头,联合各方组建工会经费督导组,不定期联合开展工会经费政策宣传、征收检查,共同提高缴费人遵从度。

“本次会议既是一次专题学习会,也是一次部署推进会。”王蔚荩指出,对新修正的《四川省实施办法》进行集中学习,抓好宣传贯彻的全面落实,对深化巩固党群关系、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达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会议指出,学习宣传贯彻《四川省实施办法》是聚民心、解民忧、惠民生的有力抓手。会议要求各地各单位深刻理解《实施办法》的重要意义,深刻把握《实施办法》修正的内容特点,全面推动《实施办法》学习宣传贯彻。尤其是在学习、宣传和贯彻上,要树牢全市发展“一盘棋”理念,职工队伍稳定的底线思维,把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办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着力推进学习对象、学习内容、宣传宣讲、检视整改“四个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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