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国企当“自留地”和“提款机”!宋同发被公诉

把国企当“自留地”和“提款机”!宋同发被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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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记者8月24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安徽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宋同发涉嫌贪污罪一案,经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芜湖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芜湖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宋同发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芜湖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宋同发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自己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贪污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把任职国企当成“自留地”和“提款机”

大肆侵吞国有资产

2023年6月13日,安徽省纪委监委通报,芜湖市纪委监委对安徽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董事、副总经理宋同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宋同发身为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贪婪成性,靠企吃企,把任职国企当成“自留地”和“提款机”,挖空心思,大肆侵吞国有资产。

宋同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宋同发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贪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国企副总,74岁被查

2023年1月16日,安徽省纪委监委发布通报,原安徽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宋同发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两日后,《安徽日报》刊文《以零容忍态度反腐惩恶》,其中也提到了宋同发被查。

正义网记者注意到,公开资料显示,宋同发是1949年出生,也就是说在2023年1月被查时,他已经74岁。

据安徽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介绍,截至2022年底,该集团资产总额超3000亿元,旗下拥有80家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包括2家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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