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持仿真枪抢劫卖淫女,后因其银行卡余额不足放弃,检方以抢劫罪提起公诉

男子持仿真枪抢劫卖淫女,后因其银行卡余额不足放弃,检方以抢劫罪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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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3日,安徽省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一则起诉书,男子持仿真枪抢劫卖淫女,后因其银行卡内余额不足放弃,检方以抢劫罪提起公诉。

起诉书显示,潘某,男,1993年出生,高中文化,无业。

经查,潘某与龚某某于2022年相识,龚某某在一公寓两次为潘某提供性服务。

2023年3月1日,潘某为实施抢劫,联系龚某某向其假意提出嫖娼,并约定嫖资500元,龚某某将其住址提供给潘某。

3月1日14时50分许,潘某佩戴黑色口罩,携带仿真枪、弹簧刀等进入龚某某住处。随后,潘某持仿真枪和弹簧刀恐吓龚某某,胁迫其交出手机并告知微信支付密码,意图抢劫龚某某钱款。但因龚某某微信绑定的银行卡内余额不足充值失败,潘某未抢得财物,选择离开。

潘某被抓获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补偿被害人1万元,获得谅解。

检方认为,潘某持刀等威胁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抢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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