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落细国务院常务会议有关部署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防汛救灾保险预赔付工作的通知》要求,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向各监管局及保险行业下发《关于加大保险预赔付力度 着力做好防汛救灾保险理赔工作的通知》。8月12日晚,金融监管总局对外披露了《通知》全文。
值得关注的是,金融监管总局在《通知》中强调,各有关监管局要指导辖内保险公司结合受灾受损情况,分区域、分险种、分行业、分步骤细化理赔举措,力争一周内实现赔付及预赔付达30%以上、月底前车险达90%以上,同时要着力提升低收入群体、新市民、小微企业等被保险人的预赔付比例。
据悉,金融监管总局下一步将继续加强统筹协调,指导受灾地区派出机构和保险公司扎实做好防汛救灾各项工作,研究制定金融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具体举措,全面提升金融服务的及时性和主动性,打好打赢防汛救灾和受灾群众保障攻坚战。
两天前,金融监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李云泽亲自带队赴受灾较重的地区调研督导保险理赔和金融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李云泽强调,要将支持防汛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作为当前最紧要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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