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社局和高院联合发布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的通知(共9个)

福建省人社局和高院联合发布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的通知(共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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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联合发布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的通知
闽人社文〔2023〕93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级人民法院,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人民法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落实为民服务宗旨,切实提高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质效,全力维护劳动关系和谐和社会稳定,现发布我省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请各地仲裁机构、人民法院在办案中予以参照。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3年7月26日
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目 录
案例1.平台企业、平台用工合作企业与配送员之间的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案例2.“租借资质”未驻场履职的,能否构成劳动关系?
案例3.劳动者冒用他人身份订立劳动合同,是否可主张未订立劳动合同第二倍工资?
案例4.混同用工的关联企业应否承担用工连带责任?
案例5.男职工在工作场所性骚扰女职工,用人单位是否可根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
案例6.在计算经济补偿时应否以病假工资作为劳动合同解除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计算基数?
案例7.外卖骑手被要求注册为个体工商户,其劳动关系如何认定?
案例8.用人单位能否仅凭劳动合同约定对劳动者岗位及薪酬进行重大调整?
案例9.赔偿协议排除用人单位法定义务时,用人单位是否仍应向劳动者支付法定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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