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进民生福祉,四川出台措施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增进民生福祉,四川出台措施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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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10:00,四川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增进民生福祉”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新闻发布会,介绍了近期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有关情况。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刘晓博介绍《若干措施》有关情况,并就大家关心关切的问题回答提问。

《若干措施》立足外部环境变化和就业形势需要,兼顾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围绕加强岗位供给、帮扶困难群体、优化就业服务等9个方面提出35条具体措施,打出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的“组合拳”。《若干措施》包括了九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拓宽市场化就业渠道”,重点包括:鼓励民营企业新增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对招用青年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按规定给予税费扣减、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社保补贴等政策措施;延续实施稳岗返还补贴政策。

第二部分为“发挥国企就业促进作用”,重点包括:扩大国有企业招工规模,对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给予一次性增人增资,积极争取中央在川企业加大在川招聘力度。

第三部分为“稳定政策性岗位”,重点包括:扩大机关事业单位、科研助理、应征入伍、升学深造等招录、录用规模;直招军士重点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

第四部分为“拓宽基层就业渠道”,重点包括:扩大基层服务项目招募规模;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城乡社区专项计划”;各地统筹设置各类基层岗位;到基层服务享受事业单位加分等优惠政策。

第五部分为“支持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重点包括:支持青年以新就业形态实现灵活就业;对符合条件的青年给予创业补贴、金融支持、税费扣减、社保补贴;引导和鼓励青年到农村创业。

第六部分为“提升就业技能水平”,重点包括:募集就业见习岗位、实习岗位;给予符合条件的见习基地一次性奖补;组织高校毕业生参加职业培训。

第七部分为“开展困难群体帮扶”,重点包括:对符合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提高困难高校毕业生创业补贴标准;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

第八部分为“合理设置招录条件”,重点包括: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建立正确的人才使用机制;指导用人单位树立正确用人理念。

第九部分为“优化就业创业服务”,重点包括:设立就业创业指导服务站;简化求职就业手续;实名帮扶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强化就业权益维护;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专业服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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