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3年,邓公会见公安部长,坦言:集中打击,严才能治住

1983年,邓公会见公安部长,坦言:集中打击,严才能治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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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3年7月19日,邓小平在北戴河会见公安部部长刘复之,全国人大常委委员长彭真也在场,简单寒暄后,邓小平开门见山提出了当时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

“现在就是非常状态,必须依法从重从快集中打击,严才能治住。搞得不疼不痒,不得人心。我们就是要加强人民民主专政,要保护大多数人的安全,这才是真正的人道主义!”

也就是从这一刻开始,1983年严打正式开始,而当天的这场谈话,邓小平无比坚定地确定了一件事,那就是严打力度必须够快、够狠,如此才能在大快人心之后深得人心。

之所以邓小平做出如此指示,不妨了解一下1983年严打始末,我们自然会了解到当年时局的严峻以及邓小平的高瞻远瞩。

1979年,《刑法》正式颁布实行,对于强奸、盗窃、抢劫等严重刑事犯罪量刑偏低,还有就是,公安机关的装备极其落后,民警待遇普遍偏低,社会上出现了一种“三气”现象:

坏人神气,好人受气,公安憋气。

试问,在民警只能骑自行车追赶开汽车作案的犯罪嫌疑人的社会,治安工作如何有机会真正落到实处?

就在此之后几年时间里,改革开放的进程快速开启,正如时任公安部治安行政管理局副局长的刘文回忆的那样:

“打开门窗的同时,也难免进来苍蝇蚊子,一些过去已经绝迹的犯罪现象重新出现,而且由于各类恶性案件的接连发生,严重危害了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破坏社会安定,直接影响到社会主义建设与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

在他口中,那些年来,眼看国家经济迎来好转,可公安人员展开具体业务时却十分难受,对于党中央为何努力发展经济却忽视社会治安也感到十分困惑。

直到1983年,当开篇提到的那一幕发生后,7月21日,从北戴河回京后的刘复之在公安部礼堂会议室召开副局长以上干部会议,将邓小平确定的严打精神作以传达。

在此之后,全国公安系统为之沸腾,公安部各个部门根据所在部门特点深度探讨、研究具体工作方案,一场和平年代的特殊战役就此打响。

正如邓小平当年交代的那样,严打行动采取了车轮战的方式,每一次的打击重点都有所不同,由点及面、层层推进,才能彻底肃清社会不良风气。

从1983年8月底开始,之后的近一年时间里,是严打的第一阶段。

这一阶段的重点是对流氓犯罪分子和团伙进行严厉打击,也就是“浮在面上的刑事犯罪”,还有大要案和重大积案的侦破工作。

之所以要将打击重点放在这方面,也是因为这些危险人物的存在严重威胁到各地治安,很多地方的上夜班女工需要家人接送上下班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这些重案、要案的犯罪人员得以被严惩,社会治安大幅提升的同时,民众也对公安系统重拾信心。

从1984年9月开始,之后的半年时间里,是严打的第二阶段。

这一阶段的重点是对犯罪团伙进行深挖,也被当时的公安人员称之为“潜水作业”。

之所以公安部会如此开展工作,也是因为经过第一阶段后,全国还有十多万名流窜犯罪、在逃人员没有归案,还有2.7万起重大刑事犯罪积案没有破获。

就这样,公安机关开始进一步深挖隐藏在社会各个角落和内部单位的严重犯罪分子,严打的方向也变得更加深入。

第二阶段结束之际,社会治安进一步明显好转,群众安全感大大增强,可当时的治安形势依旧不稳固,甚至催生了一些新的犯罪形式,源于此,第三阶段的严打随之开始。

从1985年4月到1987年1月,是严打的第三阶段。

这一阶段的严打指导思想就是继续严厉打击罪犯,与此同时,将综合治理措施进一步落实,做到将打击、防范、建设相结合,为长治久安打下牢固基础。

值得一提的是,在第三阶段中,尤其在打击流窜罪犯这项工作中,公安部建立起全国刑侦协作区,这种区域性刑侦协作组织几乎成为了世界首创。

如今看来,几年时间的深度严打,公安系统完成了一次大练兵,除此之外,公安机关的基础设施建设也得到提高,前文提到的“三气”彻底成为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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