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例(白话文)

凡例(白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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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例

本书仿效张仲景《伤寒论》中条文式的写法,言词追求简约,便于诵记。但又担心过于简单不能明确表达意思,于是在所有条目的下面都做了分条注释,这样就能条理清晰,一目了然了。并且免得后人各据己意,妄加注解,以致失去了本文的原意。

本书虽然是针对温热病而写,但实际上可以作为伤寒病治则的补充。如果真的能够识别伤寒,就绝不会怀疑麻黄桂枝之法不可使用;如果真的能够识别温病,也绝不会以麻桂辛温之法治疗温病。伤寒病的治疗自然以张仲景的《伤寒论》为标准,再参考各家的注述就可以了;温病的治疗则应当于本书中潜心研究了。

晋唐以来的各名家,其学术见解和医学成就,我还没有能全面了解,怎么敢轻率地妄加评论呢?然而对于温热类疾病,各医家都没有能够研究透彻,多是在个别地方进行一些阐释、发挥,却都没有认识到温病的本质。有的医家对于用治伤寒的方法来治疗温病,心里虽然有疑惑,却不敢明确地提出来。原因都在于不能摆脱《伤寒论》的影响。他们心里以为这样做是在推崇、拥戴张仲景,却不知实际上是埋没了张仲景真正的学术思想。到了明代王安道开始能够脱离伤寒,辨别出温病,可惜其论述不够详尽,立法不够完备。吴又可努力摆脱《伤寒论》的条框,专门论述温病。可惜其论述不够精当,立法不够纯粹,也不可完全遵从。只有叶天士所持的观点平允,立法精妙细致,然而叶天士为苏州地区人,所治疗的多为南方常见的病证,而且论述的内容很简单,加上部分温热病治疗的相关医案,散在于杂证之中,人们大多忽略了它而没有深入研究。我于是收集历代诸名家的精辟论述,再考证《内经》之旨,结合自己的临证心得,编写出了这本书。这就好像木匠在木板上钻眼,诸名家已经钻到了九分深的程度,我加上一分的努力,就可使其钻透,得到一个圆满的结果,而并不敢说我的医术高于历代前辈。至于前人的论述中那些值得商榷的地方,我却不得不加以辨正,直言不讳地指出其错误,免得贻误后学。《礼记》上说过,尊师就要做到不要隐瞒他的过失。我是谨遵此言而这样做的。

本书分为五卷:首卷以引用《内经》原文为纲,分列注释为目,主要是追溯《内经》中对温病最早的论述;第二卷为上焦篇,凡是属上焦心肺病证的一切温病内容都在此篇论述;第三卷为中焦篇,凡是属于中焦脾胃的病证都在此篇论述;第四卷为下焦篇,凡温病中属下焦肝肾的病证都在此篇论述;第五卷中包括了杂说、逆证的救治,以及病后调理等。这样就使阅读者一目了然,胸有成竹,不致临证混淆,导致治上焦误犯中焦,治中焦误犯下焦等弊端。最末附有一卷,专门论述产后调治与产后惊风,小儿急慢性惊风、小儿痘证等。这是因为世俗庸医对于这些病证缺乏认识,迷惑鬼邪之说,无凭无据伤人性命,所以设此卷论述之。

《内经》中说:“先夏至为病温,后夏至为病暑”。可见暑与温同类型,暑邪自温热邪而来,所以将暑温、湿温均收入在温病的论述中。然而对暑温、湿温的治疗方法不可能与温病完全相同。所以在上焦篇的第四条之下注明“温毒、暑温、湿温,不在此例”。

本书的编著,确实是出于不得已。因为世俗医生治疗温病没有标准的治则方药,因治疗不当而死于温病的人,不可胜数。无论是先达之士,还是后学者,如果能够发现书中的弊端,补充其中的不足之处,使它完备起来,我将像感谢老师一样感激他的恩德。

本书原本就是为了减少患者的痛苦,纠正时医不善治温病的现状而编著的。并非为了牟取私利。允许翻版印刷传播,但希望务必能够校对准确。

《伤寒论》六经辨证是由表入里,由浅及深,可以从横向来看。本书论述三焦辨证是由上及下,也由浅入深,可以从纵向去看。所以本书与《伤寒论》的论述可互为补充,有一纵一横之妙。学者务必结合两书细心揣摩,自然没有难以辨别的病证。虽然这两部书在内容上不是专论内伤病,但所有疾病的诊法,实际上不会超出这一纵一横之外。

本书方剂中所设定的药物剂量可多可少,只不过是大约所定而已,尚须临证者自行斟酌。药物的用量总是以切中病情为准,病情重,用药轻,病不见减轻,反而会怀疑用药的准确性;病情轻,用药重,又会因诛伐太过而伤及无辜,这又是医家之大戒。古代医家治病,心中有较成熟的想法,如同高明的杀牛人在杀牛时看到的不是整头牛,而是牛的皮骨间隙,所以在用攻伐之剂时,常采用多备少服的方法;在用调补之剂时,病情轻者令一日两服,重者令一日三服,甚至可日间三服,夜间一服。后世医生治病,大多都是关注疾病的某一症状或某些症状,往往病东药西,药证不符,造成误治的很多。这都是因为受约定成方的限制,拘泥于量多者二三钱、少则三五分的标准用量,因此造成了痼疾难愈。我见到长江流域地区的医生用甘草多为三五分的量。甘草药性最为平和,有“国老”之称,有较强的补益镇守的功效,但祛邪的效果差一些。如果不用大一些的剂量,又怎么能发挥其功效,仅此一例,就已经很可笑了。一个连甘草都不能正确使用的医生,还谈得上用其他药吗?不能正确使用甘草的医生,怎么有资格谈论医学?又见北方儿科医生对于小儿痘证,从第一二天起就用大黄,每日加一二钱,甚至三五钱,加到第十三四天时,大黄的一次用量已经达到数两之多,由于大黄的作用,其结果势必出现咬牙寒战、痘疹呈灰白色而塌陷等情况,医生却还说这是由于毒邪未净,仍须攻下。有这样的道理吗?《内经》中说:用药性峻烈的药物治病,十成病势退去六成即止;用稍峻的药物,十成退去七成即止;用药性平和的药物,十成退去八成即止;用没有毒性的药物,十成退去九成即可,然后用饮食调养,不要使药量太过。作为医生,应该善于预测病情的变化,掌握药量的大小变化,然后再依照经典的用药标准有所约束,那应该就可以不出差错了。

本书阅读时需要前后参照,书中往往在前面详细说过的有关内容,在后面就简略地提一下;在后面详述的内容,前面就会简单提一笔。再者,治疗的原则方法总是一定的,而病情的变化则是不定的。例如温病中不兼挟湿邪者,忌用刚烈温燥的方药,而当用寒凉柔润者,但是疾病愈后胃阳没有恢复或者医生过用苦寒之品耗伤胃阳者,也间或应当用一些刚燥之剂;温病中兼挟湿邪者,用药就应忌寒凉柔润而应用适当的刚燥方药,但在湿退热存之际,又怎么不可以用些柔润之品呢?这些全依据临证者善于体察病情变化而灵活使用,才不会发生差错。

本书原是专为论述温病而写的,但疟疾、痢疾、黄疸、痹证等,大多数是因为暑温、湿温等原因造成的,因此在书中也粗略地附了几条治疗大法。因为前人在这方面有具体的方法可以依据,所以不再加以详细论述。本书所详细论述的内容,仅是前人所没有谈到的问题。

本书最重要的着眼点在于辨证准确无误,用药的先后缓急是否适宜。不从辨证的准确性来探求,而妄议药材是否使用得当,这样的人不可和他谈论医道。

古人立方之中就包含着法,有方即有法,所以取用自如,无不见效。后世之人的不足,一方面是辨证不准确,另一方面是立方而无法度。所以本书在各方之下,必注明系用《内经》中的某种方法,使学习者知道必须先辨证,而后才有治法,有了立法,而后才能选择使用何种方剂。有的法同而方异,有的方子类似或相同而法并不相同,对这些掌握得稍有一些不真切,就不能收到效果。学习者不可不详细辨察。

高明的大师教诲别人,必示人以规矩法则,学习者也必须遵循一定的规矩法则。鉴于唐宋以来,人们自立法规,却不能广泛适用,以致后世学者无所适从,有的推崇张子和而非议刘河间,有的推崇朱丹溪而非议李东垣,这都是没有全面地认识医学之道,所以本书远溯《玉函经》,补充前人没有谈到的问题,尤其是详细地制定了规矩、法度,使学习者有规矩可以遵循。当达到运用自如的程度时,看起来出乎规矩之外,却又在规矩之中,这就是所谓的随心所欲而不逾越规矩。所以我希望后世之贤达人士,补充这部书的不足之处,而不敢说本书已经达到了尽善又尽美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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