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西盟县民政局原局长被党内严重警告:曾违规审批向公职人员子女发放临时救助金

云南西盟县民政局原局长被党内严重警告:曾违规审批向公职人员子女发放临时救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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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9日,云南省纪委监委发布关于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其中包括普洱市西盟县民政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岩龙违规审批临时救助、超范围发放救灾物资问题。

通报表示,2019年至2021年,岩龙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政策界定不清把握不准、审核把关不严,致使县民政局先后4次违规向两名公职人员家庭就学子女发放临时救助金共计1.7万元;违反相关规定超范围向非受灾群体发放床单4000条,价值6万元。此外,岩龙还存在其他违纪行为。2023年4月,岩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红星新闻记者梳理发现,2017年当地宣传部门刊发了一批“社会公德”候选人先进事迹,时任西盟县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的岩龙便位列其中。岩龙,男,1967年9月生,本科学历,历任该县工商局副局长、党组书记、局长,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等职务。

此外,楚雄州大姚县桂花镇树皮厂村党总支原书记、村委会原主任樊召虚构支出套取村集体资金问题也被通报。2017年10月至2021年1月,樊召在挂包单位购买扶贫农产品助推村集体经济增长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增收购干核桃1039公斤的方式,套取本应存入村集体资金的干核桃收购款2.07万元,用于个人日常生活开支,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3年4月,樊召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退赔被其侵占的集体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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