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热搜上有一个法院把老人的遗产判给居委会的案例,据了解,老人自从跟前妻离婚后,再也没有跟4个儿女有过来往,老人生前就跟居委会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约定居委会负责照顾老人的晚年生活,等老人百年以后,名下的财产全部交给居委会处置,但是老人去世后4个儿女又出来争遗产,然后这个事就引发了很多网友的质疑,居委会为什么会有资格继承老人的遗产呢?老人把财产给外人不给子女合法吗?
网友A:虽然居委会有协议,但几个子女确实跟老人有血缘关系,如果没有遗嘱的话老人的子女就应该有一份遗产,这个所谓的协议并不能代替遗嘱。
网友B:子女不尽赡养义务,反而是居委会对老人照顾的无微不至,这种情况下,老人不把财产留给孩子在常理上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你觉得老人把遗产给别人不给儿女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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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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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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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年代下岗?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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