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青海春天披露对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青海春天药用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年报显示,青海春天2022年实现收入1.6亿元,同比增长25.37%,其中酒水收入9364.32万元,同比增长268.75%。根据公司业绩预告问询函回复及公开信息,公司酒水业务部分经销商注册资本较小,成立时间较短,部分经销商曾经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存在业务往来。其中,第二大经销商苏州听花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7月,注册资本仅为100万元,实缴资本为0,公司本年对其销售金额1000.5万元;第三大经销商金华市读花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3月,注册资金仅10万元,公司本年对其销售金额877.1万元;第四大经销商北京清凉山酒业有限公司销售金额364.5万元,其实际控制人与公司实际控制人肖融曾存在股权交易。
因此,上交所要求青海春天结合公司对代理商的筛选政策,说明公司对多家规模小、履约能力存疑的客户进行大额销售的原因;结合销售资金流、货物流情况,说明是否存在款、货流向不匹配的情况,是否存在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
对此,青海春天表示:公司首先会对申请成为“听花”“读花”系列白酒的经销商进行背景调查,基本要求包括:其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需具备良好的诚信、经济实力和行业内外的市场渠道,价值观需与公司的价值观一致,对公司经营理念和营销理念高度认同,亲自体验过“听花”“读花”白酒并对其口感和健康价值有充分的体验与认同等;由于“听花”“读花”系列白酒在酿造理论、工艺等方面均有别于传统的中国白酒、具有较高的创新属性且产品品牌新,公司为提高经营效率、降低经营风险,要求代理商最好成立新的公司、全力以赴开展经营,同时也确定了缴纳一定金额的保证金或提供担保、“先款后货”等政策,有效保障了公司销售业务的安全性。能满足公司上述要求和有能力履行“先款后货”的客户可与公司开展合作洽谈、接受公司考察并成为公司相关产品的经销商。
“经核查,公司向经销商销售酒水,均通过《经销协议》中约定的双方账户进行资金往来,货物均发送至经销商或经销商指定的地址并取得签收回执,不存在款、货流向不匹配的情况。酒水收入严格按照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进行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不存在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青海春天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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