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濮阳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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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将至,为深入推进全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集中以案促改工作,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营造良好节日风气,现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一、濮阳市航务海事事务中心工程师万娟玲、宋晓旺以参加培训名义违规公款旅游问题。2017年11月21日,万娟玲携丈夫赴吉林长春参加上级单位于11月21日至26日举办的旅游性质学习培训班。11月22日,万娟玲夫妻二人自费在长春游玩;11月23日至24日参加培训方组织的旅游活动;11月25日自费到景点游玩;11月26日返程,并报销培训费、住宿费、出差补助等费用5718.5元。2017年10月24日,宋晓旺赴广西南宁参加上级单位于10月24日至28日举办的旅游性质学习培训班。10月25日,宋晓旺前往桂林参加战友聚会;10月26日至29日,自费在南宁游玩;10月29日返程,并报销培训费、住宿费、出差补助等费用4255元。2022年12月,万娟玲、宋晓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报销费用责令全部退赔。

二、华龙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副主任任俊娥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21年1月,任俊娥公公因病去世,参与华龙区小区住房维修施工的6家施工队负责人得知情况后,前往吊唁。因任俊娥已离开老家回到濮阳,遂留下礼金6000元。事后,任俊娥将礼金收下,未予退还。2022年12月,任俊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三、经开区农业科技管理局工作人员苏继雷虚列公车维修费用及私车公养问题。2021年1月,苏继雷在结算本单位公务车维修费用时,安排修理厂开具虚假维修项目清单和发票进行报销,其中虚列更换轮胎4条价值1864元、虚列更换发动机缸盖总成价值2087元。2021年8月,苏继雷利用管理本单位公务用车的便利,报销个人车辆加油费350元。2023年3月,苏继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3起典型案例,发生在不同领域、不同层级,表现也各不相同,但都是面对纪律作风要求充耳不闻、不顾持续高压我行我素的典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值得深刻反思。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作风建设关系我们党能不能长期执政、履行好执政使命。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要求,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要认真落实《全市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以案促改工作方案》要求,集中学习近期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剖析整改,组织廉政谈话,签订廉洁承诺,健全制度规定,真正以案为鉴、引以为戒、汲取教训。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刹住“四风”作为巩固党心民心的重要途径,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以严的基调正风肃纪,持续加强监督检查,既解决老问题,也察觉新问题;既解决显性问题,也解决隐形问题;既解决表层次问题,也解决深层次问题,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坚持露头就打,紧盯违规公款吃喝、在隐蔽场所接受宴请、以电子红包和快递物流方式“隔空送礼”、公车私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等节日多发问题,以及隐藏在“天价粽子”“天价茶”、奢华包装背后的享乐奢靡现象,靶向深挖彻查,从严从重处置。要坚持纠树并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三个务必”,汇聚起清正廉洁、求真务实、尚俭戒奢的强大正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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