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厦门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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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据中国共产党厦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官微“鹭岛清风”:“五一”、端午将至,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持续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要求各级党员干部以案为鉴,守好纪法底线。

厦门市杏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林惠红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至2019年,林惠红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贵重礼品,并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赠送的现金。林惠红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同安区五显镇副镇长苏佳龙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20年10月,苏佳龙在担任西柯镇政府镇村建设办公室主任期间,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苏佳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违纪款项。

翔安区马巷街道办事处综治办负责人、统战干事王争荣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2021年至2023年,王争荣通过虚设办公桌椅制造多人办公的假象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王争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三起典型问题表明纪律松弛风险依然存在,一些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发生违规违纪问题而不自知,更有甚者把党纪国法抛之脑后,明知故犯、知纪违纪。各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以案为鉴,常怀敬畏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守好纪法底线。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必须把严的标准树立起来、把严的纪律执行起来,推动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养成纪律自觉。通报要求,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把纪律教育与“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结合起来,融入日常、做在经常,在潜移默化中增强党员干部遵规守纪的思想自觉。

通报强调,广大党员干部要时刻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守纪律、讲规矩,主动筑牢拒腐防变的“防火墙”,特别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等“关键少数”要带头树立标杆、作出表率,自觉净化社交圈、生活圈、朋友圈,注重家庭家教家风,从严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到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以纪律教育为切口,综合运用典型案例和身边人身边事深刻剖析,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同时将职能部门开展纪律教育情况纳入日常监督;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通过查账、暗访、随机查询、实地查看等方式打出监督“组合拳”,深挖细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四风”隐形变异问题;要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在坚守节点中筑牢中央八项规定堤坝,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漫画:张平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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