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1+1:“地铁偷拍”女子痛哭道歉,该不该被原谅?

评论1+1:“地铁偷拍”女子痛哭道歉,该不该被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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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女子曝光疑被大叔偷拍”一事引发广泛讨论。

6月7日,广州地铁上,一名女子怀疑蹲在她面前的大叔偷拍,要求检查手机相册。对方自证清白后,女子仍旧怀疑其偷拍未遂,将照片和视频发布在了社交平台,并直指其是“偷拍猥琐男”。

11日,当事男子在儿子邓先生的陪同下,前往广州鹭江站派出所报警。该名女子也从东莞赶来,正式向其一家道歉,并于当晚发布道歉全文。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目前,多家媒体已经发表评论文章,聚焦于事件中的争议之处。

极目新闻在文章标题中鲜明地表达了态度——当事女子的确应该公开道歉。根据法律规定,侵犯他人隐私权、名誉权等人格权利,必须承担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等侵权责任。文章指出:“赔礼道歉既是法律责任,也是道德要求,道歉意味着行为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而产生内疚感,从而向受害人承认错误,表示歉意,这对于维护公民人格尊严,厘清是非公正十分重要,也十分必要。”

人民网评则谈到:“曝光视频的发布者如果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对当事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很可能被追究相关民事乃至刑事责任。”京报网也表示:“在多大范围造成影响,就要在多大范围挽回影响,该事件发酵时间之久、关注之广,对被冤枉者、相关学校乃至网络环境、社会信任等造成的伤害,显然不是道个歉、哭两声就能抹平的。”

针对当事女子所读学校和专业,极目新闻在另一篇评论文章中写道:“学新闻的人,最应该知道言语伤人,胜于刀枪,众口铄金,积毁销骨,不负责任的歪曲言论会带来极其严重的后果。”

京报网在题为《“地铁偷拍”事件女子该不该被原谅?一切都应回归法治框架》的评论文章中指出:“至于,女子会不会被‘放过’,要接受什么样的处罚,要看她到底有没有违反法律,到底有没有违反校规校纪,这是法律问题、规则问题。比如,女子称学校要开除她,是学校真有这种打算,还是要卖惨求原谅?无论如何,该事要在规则的框架内合理处理解决,这不由个人说了算,也不能由舆论说了算。”

“我觉得这件事对于姑娘来说未尝不是一件好事”,羊城晚报发文称:“因为这也许会让她明白一个道理:自己的权益固然重要,他人的权益同样不能漠视。这将有助于她在未来避免栽更大的跟斗。”现代快报评论指出:“作为一名读研的高才生,如何处理某些事务才算得体,并不是一个很难的考题。很多时候,只要保持‘互相尊重’意识就可以避免无谓的口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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