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线索受理之工作要求及工作流程
前边我们谈了问题线索受理的分类问题及每一类线索我们该怎样分门别类的去操作,接下来我们聊一聊相关工作要求和工作流程问题。
关于工作要求呢,其实很简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十一条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建立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市地级以上纪委监委实行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监督检查部门主要负责联系地区和部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和对涉嫌一般违纪问题线索处置,审查调查部门主要负责对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案件审理部门负责对需要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案件审核把关。
根据“收”“管”“办”“审”分离的工作要求,负责问题线索接收、问题线索管理、问题线索查办、案件审理等工作应由不同科室完成。因条件所限,各单位可以依据本单位条件最大限度的满足工作要求。
关于业务流程呢,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受理、登记问题线索
综合室统一受理各种纪检内问题线索并逐一登记编号管理。其中反映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违规经营投资的问题线索,按照《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由公司审计部受理;公司管理人员失职失责问题线索由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受理。
(二)分办问题线索
综合室收到线索后应在1周内提出分办意见,填写《信访拟办单》并呈请分管副书记、书记批示意见。如被反映人是集团党委管理干部,则按照领导批示将举报信复印件交由责任科室承办;如被反映人是下级党委管理干部,则由综合室统一编号下发《转办函》连同举报信原件一同寄到责任单位纪委承办,如需要报送结果,则将复印件交责任科室督办。
(三)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
综合室要根据问题线索受理时间、线索来源、被反映人基本信息、反映的主要问题、处置方式、承办室、承办时间、领导批示、办理进度等主要信息建立管理台账,根据承办室反馈进展情况动态更新。
(四)及时录入、汇总、上报问题线索数据
综合室按照时间节点,及时将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录入纪律审查信息管理系统;每月月末认真审核所属单位上报数据,汇总后及时上报上级纪委案件监督管理部门。
(五)定期汇总、报告问题线索处置情况
综合室负责每月月末梳理、汇总、分析问题线索处置情况,编写纪检工作月报,报纪委领导审阅并在纪委办公会上予以通报处置进展情况。每半年、年度要对公司整体问题线索处置情况进行分析,总结出特点和存在问题,报纪委领导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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