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规范了直播带货行为,营销活动不得实施“挂羊头卖狗肉”的混淆行为;细化了外卖送餐管理,要求使用封签或者一次性封口包装袋;放宽入网经营限制,备案管理的食品小经营店可以入网经营……近日,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将于2023年9月1日正式施行。那么,《条例》的推进过程是怎样的?《条例》还有其他哪些特色与亮点?红星新闻记者日前获悉了《条例》更多的相关解读。
推进过程:
归集并采纳各方意见,条例草案经三次审议
据省市场监管局介绍,2021年,省市场监管局、司法厅启动立法调研工作。严格按照立法程序,经过调研、反复论证,认真总结、凝练我省成熟的经验做法,形成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多次召开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在认真归集并采纳各方意见基础上,形成条例草案送审稿。2022年11月22日,经省人民政府第115次常务会议审议,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省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省委部署,将条例增补列入2022年度立法计划。常委会党组高度重视、周密安排,多次召集省人大教科文卫委、省人大法制委、常委会法工委、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研究立法中的重大问题,把握工作重点,扎实开展条例草案调研、修改、审议等立法工作。先后组织赴福建、广东等省,以及成都、南充、眉山、资阳等10余个市实地调研,吸纳借鉴了9个省食品安全条例、22个省关于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食品摊贩的立法经验。条例草案分别于2022年11月、2023年3月、5月,经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进行了三次审议。
特色与亮点:
放宽入网经营限制
备案的食品小经营店可以入网经营
《条例》坚持“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坚持问题导向,立足四川食品领域的现实需要,客观总结经验,准确查找问题,周延设计制度,确保立得住、真管用,条例分为总则、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安全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共6章111条。
值得一提的是,《条例》放宽入网经营限制,获得许可证的食品小作坊、获得备案证的食品小经营店,可以入网经营。此外,鼓励社会资本有序进入食品安全专业化服务领域,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
在健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上,《条例》明确食品安全工作管行业必须管食品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食品安全,进一步强化了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协作机制、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各级部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考核评议,强化基层综合执法部门监管责任,加强食品抽检管理,强化责任约谈和信用管理。
在加强风险治理方面,《条例》进一步规范对食用农产品销售和餐饮服务的监管。为加强口粮安全监管,明确从事粮食食品生产经营的,口粮出库要按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合格,且检验报告要随货同行。强化对散装食品、销售临近保质期食品的监管,规范过期食品、餐厨废弃物的处置。
在加强网络食品突出问题治理上,《条例》将为平台和商户提供入网服务的经营者纳入监管,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管控,明确被评定为高风险的生产经营者不得入网经营。进一步规范了直播带货行为,明确营销活动不得实施“挂羊头卖狗肉”的混淆行为。进一步规范外卖送餐管理,要求使用封签或者一次性封口包装袋。
在补齐制度短板上,《条例》对线下食品宣传推介活动,要求报告并留下录像,防范广告欺诈行为。细化食品销售凭证内容要求,解决了销售凭证不规范、追溯难的问题。建立健全了食品快速检测结果验证机制,解决快检产品良莠不齐、检不出、检不准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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