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财务管理学—筹资方式

24.财务管理学—筹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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筹资方式

性质

方式

含义

股权筹资

吸收直接投资

是指企业以投资合同、协议等形式定向地吸收国家、法人单位、自然人等投资主体资金的筹资方式。这种筹资方式不以股票这种融资工具为载体,通过签订投资合同或投资协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主要适用于非股份制公司筹集股权资本。

发行股票

是指企业以发售股票的方式取得资金的筹资方式。这种筹资方式只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而且必须以股票作为载体。

留存收益

是指企业从税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金以及从企业可供分配利润中留存的未分配利润。是企业将当年净利润转化为股东对企业追加投资的过程。

债务筹资

发行债券

是指企业以发售公司债券的方式取得资金的筹资方式。适用于向法人单位和自然人两种渠道筹资。

向金融机构借款

是指企业根据借款合同从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取得资金的筹资方式。这种筹资方式广泛适用于各类企业,它既可以筹集长期资金,也可以筹集短期融通资金,具有灵活、方便的特点。

融资租赁

也称为资本租赁或财务租赁,是指企业与租赁公司签订租赁合同,从租赁公司取得租赁物资产,通过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取得资金的筹资方式。不直接取得货币性资金,直接取得实物资产,快速形成生产经营能力。

商业信用

是指企业之间在商品或劳务交易中,由于延期付款或延期交货所形成的借贷信用关系。由业务供销活动而形成,它是企业短期资金的一种重要的和经常性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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