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真相的距离(3)我在坲中且佛在我中

第五章 真相的距离(3)我在坲中且佛在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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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陀说:

一切有为法,
如梦、幻、泡、影,如露亦如电,应作如是观。6

在佛教中,我们说有三种可能感知的对象。第一种对象名为实相本身的领域(性境),证实我们的眼、耳、鼻有能力触及事物本身,虽然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很少于此领域运作。
感知的第二种领域是共相的领域(带质境)。由于我们试图执取实相,因而失去了实相,只接收到实相的代表,即共相的世界。对于某甲的实相是什么,我们有一个观念,在我们的可念里,我们认为她是谁,但观念就是观念,并非实相本身,此为了摄取实相,我们使用抽象的想法或概念。当我们看桌子时,看见了概念,看见一般普遍以为的“桌子特性”。然而,我们所感知的桌子共相,确实带有事物本身的一些实质内涵-虽然可能带有实相的一些核心特质,但毕竟不是实相本身。
感知对象的第三种领域是纯影像(独影境)。当你做梦、想象看见或感觉时,属于第三种领域:纯影像的领域,该影像储存于藏识中。你看见一头象,象的影像被储存在藏识中。当你梦见一头象时,通达藏识的意识潜入藏识拣取象的影像,因此你看见的象并非真实的象,也不是象的共相,而只是象的纯影像。
这些影像虽然不是事物本身,却可能是有用的禅修工具。当我们观想某个事物时,那个事物并非真的被以五根感知。假设你观想一尊佛,在某种程度上,你心中的佛是纯影像,但佛的纯影像可能帮助你专注,并协助你接触真正实质的佛,也就是禅定、智见与慈悲。你可以自行选择一尊佛,在心中观想他或她。若你可以利用那个影像安住于禅定,那么你将为心注入安定、喜悦与慈悲。我在沙弥时期学过的一个禅法有助于说明这一点。
首先,你对自己说:“能礼所礼性空寂。”这句话的意思是,我在佛中且佛在我中,因此没有一个独立恒存的自我。这是观想的开始。你希望泯除分别,泯除你与佛陀之间的二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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