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公六年,晋城少梁,秦击之。十三年,城籍姑。灵公卒,子献公不得立,立灵公季父悼子,是为简公。简公,昭子之弟而怀公子也。
简公六年,令吏初带剑。巉洛。城重泉。十六年卒,子惠公立。
惠公十二年,子出子生。十三年,伐蜀,取南郑。惠公卒,出子立。
出子二年,庶长改迎灵公之子献公于河西而立之。杀出子及其母,沈之渊旁。秦以往者数易君,君臣乖乱,故晋复彊,夺秦河西地。
献公元年,止从死。二年,城栎阳。四年正月庚寅,孝公生。十一年,周太史儋见献公曰:“周故与秦国合而别,别五百岁复合,合十七岁而霸王出。”十六年,桃冬花。十八年,雨金栎阳。二十一年,与晋战於石门,斩首六万,天子贺以黼黻。二十三年,与魏晋战少梁,虏其将公孙痤。二十四年,献公卒,子孝公立,年已二十一岁矣。
孝公元年,河山以东彊国六,与齐威、楚宣、魏惠、燕悼、韩哀、赵成侯并。淮泗之间小国十馀。楚、魏与秦接界。魏筑长城,自郑滨洛以北,有上郡。楚自汉中,南有巴、黔中。周室微,诸侯力政,争相并。秦僻在雍州,不与中国诸侯之会盟,夷翟遇之。孝公於是布惠,振孤寡,招战士,明功赏。下令国中曰:“昔我缪公自岐雍之间,修德行武,东平晋乱,以河为界,西霸戎翟,广地千里,天子致伯,诸侯毕贺,为後世开业,甚光美。会往者厉、躁、简公、出子之不宁,国家内忧,未遑外事,三晋攻夺我先君河西地,诸侯卑秦、丑莫大焉。献公即位,镇抚边境,徙治栎阳,且欲东伐,复缪公之故地,脩缪公之政令。寡人思念先君之意,常痛於心。宾客群臣有能出奇计彊秦者,吾且尊官,与之分土。”於是乃出兵东围陕城,西斩戎之獂王。
卫鞅闻是令下,西入秦,因景监求见孝公。
二年,天子致胙。
三年,卫鞅说孝公变法修刑,内务耕稼,外劝战死之赏罚,孝公善之。甘龙、杜挚等弗然,相与争之。卒用鞅法,百姓苦之;居三年,百姓便之。乃拜鞅为左庶长。其事在商君语中。
七年,与魏惠王会杜平。八年,与魏战元里,有功。十年,卫鞅为大良造,将兵围魏安邑,降之。十二年,作为咸阳,筑冀阙,秦徙都之。并诸小乡聚,集为大县,县一令,四十一县。为田开阡陌。东地渡洛。十四年,初为赋。十九年,天子致伯。二十年,诸侯毕贺。秦使公子少官率师会诸侯逢泽,朝天子。
二十一年,齐败魏马陵。
二十二年,卫鞅击魏,虏魏公子卬。封鞅为列侯,号商君。
二十四年,与晋战雁门,虏其将魏错。
孝公卒,子惠文君立。是岁,诛卫鞅。鞅之初为秦施法,法不行,太子犯禁。鞅曰:“法之不行,自於贵戚。君必欲行法,先於太子。太子不可黥,黥其傅师。”於是法大用,秦人治。及孝公卒,太子立,宗室多怨鞅,鞅亡,因以为反,而卒车裂以徇秦国。
惠文君元年,楚、韩、赵、蜀人来朝。二年,天子贺。三年,王冠。四年,天子致文武胙。齐、魏为王。
五年,阴晋人犀首为大良造。六年,魏纳阴晋,阴晋更名宁秦。七年,公子卬与魏战,虏其将龙贾,斩首八万。八年,魏纳河西地。九年,渡河,取汾阴、皮氏。与魏王会应。围焦,降之。十年,张仪相秦。魏纳上郡十五县。十一年,县义渠。归魏焦、曲沃。义渠君为臣。更名少梁曰夏阳。十二年,初腊。十三年四月戊午,魏君为王,韩亦为王。使张仪伐取陕,出其人与魏。
十四年,更为元年。二年,张仪与齐、楚大臣会齧桑。三年,韩、魏太子来朝。张仪相魏。五年,王游至北河。七年,乐池相秦。韩、赵、魏、燕、齐帅匈奴共攻秦。秦使庶长疾与战修鱼,虏其将申差,败赵公子渴、韩太子奂,斩首八万二千。八年,张仪复相秦。九年,司马错伐蜀,灭之。伐取赵中都、西阳十年,韩太子苍来质。伐取韩石章。伐败赵将泥。伐取义渠二十五城。十一年,樗里疾攻魏焦,降之。败韩岸门,斩首万,其将犀首走。公子通封於蜀。燕君让其臣子之。十二年,王与梁王会临晋。庶长疾攻赵,虏赵将庄。张仪相楚。十三年,庶长章击楚於丹阳,虏其将屈匄,斩首八万;又攻楚汉中,取地六百里,置汉中郡。楚围雍氏,秦使庶长疾助韩而东攻齐,到满助魏攻燕。十四年,伐楚,取召陵。丹、犁臣,蜀相壮杀蜀侯来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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