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黄山市歙县王村镇原副镇长洪升的职务变动情况受到关注。2016年,洪升因在上班时间开网约车而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引发舆论关注。
4月23日,歙县王村镇政府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洪升2022年下半年已从王村镇调走。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一位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洪升已在县城管局工作,具体调任时间及岗位职责建议参考县政府网站公开信息。
据歙县政府官网公开信息显示,洪升已于2022年11月出任歙县城管局副局长。另据该网站2023年1月3日相关通知,洪升还是歙县城管局党组成员。
该县政府官网简历显示,洪升曾任歙县金川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常务副乡长等职,2015年2月任歙县王村镇副镇长,2016年12月起任歙县王村镇副科级干部,2019年6月起任歙县王村镇党委政府办公室四级主任科员。
据早前报道,2016年5月中旬,歙县王村镇副镇长洪升因生活遇困,在某网约车平台注册成为车主。当年6月15日,他前往县城办事时“接单”,驾驶私家车载客而被人举报。
洪升此前在王村镇任副镇长
据媒体后续报道,洪升干网约车兼职司机的原因是上要侍奉年事已高的父母,下要养孩子,3000多元的月薪难以为继,加上自己又有痛风的毛病,为了尽快偿还治病后拖欠的债务,他选择了开网约车。事件曝光后,洪升表示“不管组织怎么处理,我都坦然接受”。
2016年7月,歙县官方作出通报称,王村镇副镇长洪升上班时间驾驶私家车进行营利活动被举报。经查,情况属实。通报指出,洪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多次进行营利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规定。鉴于事发后,洪升主动交代错误,积极配合调查,并主动上交违纪所得,具有减轻处分的情形。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给予洪升行政警告处分,处分期6个月;对其主动上交的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当时,歙县交通运管部门也对这起违规营运案作出处理,因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洪升被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也曾有人对其受到处罚表示不解,认为公务人员因为生活困难而去开网约车,本质上可以被允许,而不该受处罚。
今年4月,洪升出任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的消息又悄然走红。有网友为其感到高兴,他们认为即便洪升受过处分,但当初他开网约车是情有可原,是可以被原谅的。
4月23日,记者与洪升所在的歙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取得联系,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洪副局长是去年年底到的单位,现在正在外面处理一起工作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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