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牛回应“被禁止生产销售”

中国红牛回应“被禁止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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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早上,“中国红牛被禁止生产销售”上了多个网络平台热搜,中国红牛回应称,这是虚假信息,是网络水军又一次大规模造谣引流、恶意抹黑中国红牛。这是继今年初大规模网络水军抹黑红牛事件后的又一次恶意攻击。

据中国红牛监测,仅某平台4月22日21时-4月23日2时5个小时增加8000多条毫无逻辑的评论,阅读量增加600万,明显在利用“网络水军”大规模造势,意图带偏网络舆论。

中国红牛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些虚假信息和不实言论,企图混淆视听、误导大众,已经严重构成对中国红牛的名誉侵犯,对于造谣引流、恶意抹黑等违法行为,中国红牛将及时取证,坚决依法追究责任。

关于近日媒体报道泰国天丝收到的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吉民初34号判决书,中国红牛表示,吉林高院和此前浙江高院、广州天河法院的一审判决等多起判决是泰国天丝2016年开始多年滥诉的结果,而且并非生效判决,并不具有既判力或者执行力。相关当事人将依法上诉,维护自己的权益。而热炒一审判决,故意引发公众误读,影响司法正常审理,不仅是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也已经涉嫌不正当竞争。

中国红牛之争相持7年,双方争议焦点在于合资公司存续是20年还是50年。中国红牛表示,依据1995年11月10日签署的《协议书》,享有在中国独家生产、销售红牛饮料产品的权利。广东深圳前海法院于2022年12月19日作出了《50年协议书》第一条有效的一审判决。中国红牛认为,这份协议泰国天丝方面多次公开甚至在法庭上否认签署过,明显在撒谎,违背诚实守信原则。

中国红牛表示,依据“50年协议书”,泰国天丝有为合资公司履行合同的义务,同时必须按1995年合资合同提供商标使用权和供应香精香料,其发起“商标诉讼战”的基础已不复存在,那么此前针对中国红牛及经销商、生产商、供应商等发起的一系列侵权诉讼也将面临颠覆性后续。

红牛相关纠纷错综复杂,涉及市场主体多、利益大,附着产业链涉及上百万人的饭碗,社会影响巨大。中国红牛生产和销售一切正常。中国红牛要求各类网络平台及恶意发布虚假信息的网络用户立即主动删除相关文章和信息内容,并立即停止侵害中国红牛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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