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农管”被推上了风口浪尖,一些自媒体言之凿凿地称,有了“农管”后,农民耕地不能再种菜了、猪羊等家禽不能再私卖了、秸秆不能再焚烧了等等。一时间,“农管”声誉跌落到谷底。
4月15日,农业农村部对此做出澄清,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农业农村部指导地方,将原分散在地方农业农村部门内设机构和所属单位的行政执法职能整合起来,组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以农业农村部门的名义统一执法。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的职责使命主要是打击假冒伪劣种子、农药、兽药等侵农害农违法行为,不会干扰农民正常生产生活。农业农村部还特别强调,网上有的帖子提到的“禁止房前屋后种瓜种菜”等,并不属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范围。
的确,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并不是什么“空降部队”,而是整合了之前农业农村系统较为分散的执法力量,延续了之前的执法事项。按《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农管”的执法依据是《种子法》《畜牧法》《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等既有法律、法规,没有凭空被赋予不让农民种菜等执法权力,更不是干扰农民的正常生产生活。集中综合执法,也是为了纠正多年来地方尤其是县级农业部门内部多头分散执法,“九龙治水”的问题。
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本身有法定授权,有明确的执法范围。但是,“农管”却为个别地方上的乱作为、瞎指挥背了锅。比如,“禁止房前屋后种瓜种菜”的确不是“农管”的执法内容,却是西安市鄠邑区村干部在当地开展村容村貌提升活动中,搞出的“拔高要求”,“不当倡议”。这种一刀切的土政策哪怕与“农管”无关,但切实影响到农民的日常生活和生计。
近年来,个别农村地区类似的一刀切不许这个、不许那个,必须这个、必须那个,今天这个、明天那个的整治、改造、评比,其实还有不少,负面影响范围不小,也最终被编排进了“农管”的段子里。
可以说,以“农管”为标签的这场网络传播事件,是对当下农村工作当中一些形式主义、教条主义、官僚主义、朝令夕改等问题的集体吐槽,这是值得关注的警报,要从中读懂民情民意,打捞芜杂传言背后的真实诉求。
还要考虑到,农村综合执法队伍刚成立不久,要防止其在基层被念歪了经、盖歪了楼,也要警惕有人“拿着鸡毛当令箭”,把“农管”当成基层越权、滥权、折腾农民的“虎皮大旗”。
要为“农管”正名,光说那些不得人心的事不归“农管”管还不够,还得彻底管住闲不住的手,还要把事实上行使基层治权的村委会、居委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关进“权力的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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