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2日,云南傣族一年一度的泼水节,迎来隆重的开幕式,现场热闹非凡,人山人海。疫情三年沉寂的人们,希望借着延续了数百年的泼水节,赶走疾病和灾难,迎来美好幸福的生活。大家玩的很尽兴,激情也得到了充分的释放。
可是,不和谐的事情接踵而至。泼水节过后,一则短视频引发了大众的热议,视频中一穿着雨衣的女孩骑着电动车,因为长得很漂亮,结果被一群男子围着用强力水枪泼水。女孩被泼得眼睛都睁不开,只能用手臂遮挡,无力反抗。女子越抗拒、越狼狈,大家仿佛就越兴奋。更有甚者,现场有一名男子公然扯掉女孩的雨衣,以至于女孩的裙子全部粘到身上。女孩被淋成落汤鸡,由于衣服贴身,各种私密部分若隐若现,玉体横陈,有些男子赶忙用手机拍下女孩的局部照片,如此荒唐一幕,真是让人觉得和流氓没有什么区别。部分网友认为,在狂欢的气氛和泼水这一传统节庆方式的加持下,该男子的行为是“情有可原”“冲动为之”。
真的是这样吗?勇叔认为,这就是借着泼水节耍流氓,这种行为不能姑息!不能让一些人的恶俗行为将傣族人美好的传统节日“泼水节变成“流氓节”!
先和大家说一下,傣族的泼水节。每一个传统的节日都有一段美丽的神话故事,泼水节也不例外。相传在很久以前,金沙江边一个聚居在密林深处的傣族村寨,因树林起火,村民处在被大火吞没的危难之中。一个名叫李良的傣家汉子,为保护村庄,不畏危险,冲出"火网",从金沙江里挑来一桶桶江水,泼洒山火,经过一天一夜的劳累,山火终于被泼灭。村民得救,李良因为劳累流汗流干了,渴倒在山头上。于是村民打来清水给李良解渴,但喝了九十九挑水也解不了渴。后来,李良一头扑到江中,变成一条巨龙,顺江而去。有的人说,他变成了一棵大树。傣族人民为了纪念李良,每年农历三月初三这一天,每家房屋清扫一新,撒上青松叶。并在选定的江边或井旁,用绿树搭起长半里的青棚,棚下撒满厚厚的松针,两旁放上盛满水的水槽。午间太阳当顶时,众人穿行于棚下相互用松枝蘸水洒身,表示对李良的怀念和对新年的祝福。
泼水节,是中国傣族、阿昌族、布朗族、佤族、德昂族等少数民族和中南半岛某些民族的新年节日。傣族泼水节又被称作“浴佛节”,在傣族年历里代表夏天来临,这一天佛堂要为佛祖褪去冬日披上的袈裟,并用最纯净的圣水为佛祖沐浴。为傣族一年中最盛大的传统节日。中国傣族节期在傣历六七月(清明节后十日左右)。现已固定在公历4月13至15日。节日期间,人们相互泼水祝福,并举行拜佛、赛龙舟、放高升、点孔明灯等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增加了游行、文艺汇演、电影晚会、展览和物资交流等新内容。泰国、缅甸、老挝等国都在每年公历4月中旬欢度此节。
泼水节是展现傣族水文化、音乐舞蹈文化、饮食文化、服饰文化和民间崇尚等传统文化的综合舞台,是研究傣族历史的重要窗口,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泼水节展示的章哈、白象舞等艺术表演有助于了解傣族感悟自然、爱水敬佛、温婉沉静的民族特性。同时泼水节还是加强西双版纳全州各族人民大团结的重要纽带,对西双版纳与东南亚各国友好合作交流,对促进全州社会经济文化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2006年5月20日,该民俗经国务院批准列入中国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就傣族的泼水节而言,现在已经不仅仅是传统节日,现在已经变成了全民狂欢节。很多游人慕名前往,就想体验一下泼水的感觉,通过泼水祝福的方式,放飞心情抛却烦恼,在狂欢中感受快乐与幸福。
可是随着全民狂欢的开启,一点一点,泼水的激烈程度愈演愈烈。刚开始,是男对男,女对女,三俩好友之间扯衣服,嬉戏打闹, 再后来,就出现了男对女,还在朋友的范畴内,再后来,就变成了互不认识的男子专门针对年轻漂亮的女生攻击,利用水枪冲击,在女生的敏感部位多加照顾,直至女生衣服贴身,娇躯尽显,更有甚者,还有借机上下其手的。本来水是圣洁的,泼水是清洗心灵,却引出了很多有心机之人心中邪恶的一面。恶性事件开始多发,频发。2012年有一对情侣在海南参加泼水节,结果女朋友在混乱中被人恶意扯掉外套和内衣。第一次遇到这种事情的女孩被吓坏了,扑在男朋友怀里以防止走光,最终忍不住嚎啕大哭起来。就拿这次瑞丽发生的事情来说,有女生并没有参与狂欢,只是骑着电动车经过,就被“轮番攻击”,全身衣物湿透,非常狼狈,只能掩面尖叫;有的女生被过度泼水导致跌倒,看上去非常不安全;还有一名女子即便穿着雨衣、拿着水枪,也难以抵挡一圈十余把水枪的“袭击”,就连雨衣都被人撕扯。还有的男的对一女孩臀部冲水。这些画面都没有流露出任何欢庆、愉快的感觉,只看到部分人仗着人数和体能优势,用“泼水节”当借口,对女性进行无礼的骚扰和欺凌。当事女生说,“当时,现场人很多,我有点慌乱,水打在脸上,很痛,有人拉扯我,我有点生气也很崩溃,觉得很没有边界感,即使是雨衣,但也穿在我身上,我不想陌生人对我身上的东西动手动脚。”
应该说,做任何事情都要有度,要有边界意识。
这个边界意识,就是以法律来衡量行为的尺度。
以往的泼水节,大家提一桶水可用一天,泼水也是用手舀水,洒向双肩,以示友好和祝福。为表诚恳,一些人还会在水桶里喷洒香水,并放上新鲜采摘的鲜花。
不得不说,这些年的泼水节逐渐变了味,就像某些婚闹一样,变得疯狂又毫无底线,不仅游走在违法的边缘,有的还就真的违法了,但是却打着习俗的借口,肆无忌惮。那些别有用心的人参加泼水节,就是想占漂亮女孩的便宜,以此来满足自己不健康的心理需要。从法律角度说,习俗绝不是可以违法乱纪的借口,更不是随便占女孩便宜的挡箭牌,对于泼水节的流氓行为,就应该严厉谴责和打击,抓几个典型,进行教育,以后方能净化泼水节的风气。
针对女性权益保护,我们妇女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都做了明确规定。就拿本起事件来说,就涉嫌性骚扰、猥亵妇女。针对性骚扰、猥亵妇女的行为,我国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呢?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条,禁止违背妇女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其实施性骚扰。第八十条,违反本法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并由所在单位依法给予处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强制猥亵、侮辱罪、猥亵妇女儿童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视频中女子十分害怕,当男子扯女子雨衣的时候,她有种耻辱感,这就是当事人的感受,这个感受就是说男子的行为已经脱离了玩闹的范畴,由于肢体接触,构成了性骚扰的行为。当地也通报了,警察机关已经介入调查,警察介入,就说明该男子的行为已经有违法的意思了,而性骚扰案件中,女子的感受很重要。女孩感受到受到侵犯就会被公安机关采信。庆祝传统节日也不代表允许围攻女生、撕扯衣物。下流的行为在哪里都是下流,节日不能成为低俗行为的挡箭牌,更不应该是将下流行为正当化的理由。所以,大概率,该男子性骚扰是能够确定的,拘留或者行政罚款是跑不了了。
说在后面,泼水节由于“好玩”而被纳入“旅游体验项目”之中,可外地游客真的懂得泼水节的真正内涵吗?浴佛、歌舞、放高升等其他节日习俗被弃之不顾,只留下泼水活动当作吸引游客的噱头,泼水节掉了节操,变成了单纯的“泼水”。当节日的内涵被抛弃、祝福被消解、习俗被滥用,这还是我们认知中的“泼水节”吗?泼水节出现骚扰、猥亵妇女的案件,近年来时有发生,因水枪攻击而受伤的事件也不在少数。对这些行为我们当然要进行曝光、谴责,依法处理,但是谴责过后,如何打破“盲区”,将节日的真正内涵还给节日,仍是需要深思的问题。对此您有什么好的建议,欢迎评论区互动。
占个座我在西双版纳参加泼水节的时候,女人在中间,男人在外围,使用旁边准备的小盆和水,没雨衣。当时不知道是流氓没去,还是流氓没看到我,又或者是暴露了我也有那个气质……我提前不玩,是觉得水越来越脏
勇叔法言 回复 @渼美观点: 泼水节越来越变质,只有泼水了
我们严厉打击这种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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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的,泼水节并不是流氓节,我们尊重不同节日的文化习俗,但也绝不姑息各种低俗和充满恶意的行为
勇叔法言 回复 @喜马播客主加油站: 必须处理,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