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两项部门规章5月5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两项部门规章5月5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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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12日下午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介绍近日发布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相关内容。

“两个规定”主要是通过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总监、特种设备安全员等关键少数人员职责,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的工作机制,将责任细化分解到具体岗位、具体人,确保压力传导到企业一线人员。 明确了特种设备安全总监、特种设备安全员依法履职的保障机制和管理要求,明确职责清单、奖惩机制、一票否决、尽职免责等方面的管理内容。明确了违法情形及行政处罚等相关法律责任。对单位、人员分别规定了处罚条款,强化执法的精准性、有效性及震慑作用。

《特种设备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于5月5日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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