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中 · 饮食劳倦所伤始为热中论

卷中 · 饮食劳倦所伤始为热中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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饮食劳倦所伤始为热中论


  古之至人,穷于阴阳之化,究乎生死之际,所著内外经,悉言人以胃气为本。盖人受水谷之气以生,所谓清气、营气、运气、卫气,春升之气,皆胃气之别称也。夫胃为水谷之海,饮食入胃,游溢精气,上输于脾;脾气散精,上归于肺;通调水道,下输膀胱;水精四布,五经并行,合于四时五脏阴阳,揆度以为常也。  

  若饮食失节,寒温不适,则脾胃乃伤。喜、怒、忧、恐,损耗元气。既脾胃气衰,元气不足,而心火独盛。心火者,阴火也。起于下焦,其系系于心,心不主令,相火代之。相火,下焦胞络之火,元气之贼也。火与元气不两立,一胜则一负。脾胃气虚,则下流于肾,阴火得以乘其土位,故脾证始得,则气高而喘,身热而烦,其脉洪大而头痛,或渴不止,其皮肤不任风寒,而生寒热。盖阴火上冲,则气高喘而烦热,为头痛,为渴,而脉洪;脾胃之气下流,使谷气不得升浮,是春生之令不行,则无阳以护其营卫,则不任风寒,乃生寒热,此皆脾胃之气不足所致也。  

  然而与外感风寒所得之证,颇同而实异。内伤脾胃,乃伤其气,外感风寒,乃伤其形;伤其外为有余,有余者泻之,伤其内为不足,不足者补之。内伤不足之病,苟误认作外感有余之病,而反泻之,则虚其虚也。实实虚虚,如此死者,医杀之耳!然则奈何?惟当以辛甘温之剂,补其中而升其阳,甘寒以泻其火则愈矣。经曰:劳者温之,损者温之。又云:温能除大热,大忌苦寒之药,损其脾胃。脾胃之证,始得则热中,今立治始得之证。  

补中益气汤   

  黄芪(病甚,劳役,热者一钱) 甘草(以上各五分,炙) 人参(去节,三分,有嗽去之。  

  以上三味,除湿热、烦热之圣药也。  

  当归身(三分,酒焙干,或日干,以和血脉)橘皮(不去白,二分或三分,以导气,又能益元气,得诸甘药乃可,若独用泻脾胃)升麻(二分或三分,引胃气上腾而复其本位,便是行春升之令)柴胡(二分或三分,引清气,行少阳之气上升)白术(三分,降胃中热,利腰脐间血)上件药㕮咀。都作一服,水二盏,煎至一盏,量气弱气盛,临病斟酌水盏大小,去渣,食远,稍热服。如伤之重者,不过二服而愈;若病日久者,以权立加减法治之。  

  如腹中痛者,加白芍药五分,灸甘草三分。  

  如恶寒冷痛者,加去皮中桂一分或三分。(桂心是也)。  

  如恶热喜寒而腹痛者,于以加白芍药二味中更加生黄芩三分或二分。如夏月腹痛,而不恶热者亦然,治时热也。  

  如天凉,时恶热而痛,于以加白芍药、甘草、黄芩中,更少加桂。  

  如天寒时腹痛,去芍药,味酸而寒故也。加益智三分或二分,或加半夏五分、生姜三片。  

  如头痛,加蔓荆子二分或三分。  

  如痛甚者,加川芎二分。  

  如顶痛脑痛,加蒿本三分或五分。  

  如苦痛者,加细辛二分,华阴者。  

  诸头痛者,并用此四味足矣。  

  如头上有热,则此不能治,别以清空膏主之。  

  如脐下痛者,加真熟地黄五分,其痛立止;如不以者,乃大寒也,更加肉桂,去皮,二分或三分。《内经》所说少腹痛,皆寒证,从复法相报中来也。经云:大胜必大复,从热病中变而作也,非伤寒厥阴之证也。(仲景以抵当汤并丸主之,乃血结下焦膀胱也)。  

  如胸中气壅滞,加青皮二分;如气促,少气者,去之。  

  如身有疼痛者,湿;若身重者,亦湿。加去桂五苓散一钱。  

  如风湿相搏,一身尽痛,加羌活、防风、蒿本根,以上各五分,升麻、苍术,以上各一钱。勿用五苓。所以然者,为风药以能胜湿,故别作一服与之。如病去,勿再服,以诸风之药,损人元气,而益其病故也。  

  如大便秘涩,加当归梢一钱。闭涩不行者,煎成正药,先用一口,调玄明粉五分或一钱,得行则止。此病不宜下,下之恐变凶证也。  

  如久病痰嗽者,去人参;初病者,勿去之。冬月或春寒,或秋凉时,各宜加去根节麻黄五分。  

  如春令大温,只加佛耳草三分,款冬花一分。  

  如夏月病嗽,加五味子三十二枚,麦门冬去心,二分或三分。如舌上白滑胎者,是胸中有寒,勿用之。  

  如夏月不嗽,亦加人参三分或二分,并五味子、麦门冬各等分,救肺受火邪也。  

  如病人能食而心下痞,加黄连一分或三分。如不能食,心下痞,勿加黄连。  

  如胁下痛,或胁下急缩,俱加柴胡三分,甚则五分。  

  上一方加减,是饮食劳倦,喜怒不节,始病热中,则可用之;若末传为寒中,则不可用也,盖甘酸适足益其病尔,如黄芪、人参、甘草、芍药、五味子之类也。  

  今详《内经》《针经》热中寒中之证列于左。  

  《调经论》云:血并于阳,气并于阴,乃为炅中。血并于上,气并于下,心烦惋善怒。又云:其生于阴者,得之饮食居处,阴阳喜怒。又云:有所劳倦,形气衰少,谷气不盛,上焦不行,下脘不通,胃气热,热气熏胸中,故曰内热。阴盛生内寒,厥气上逆,寒气积于胸中而不泻;不泻则温气去,寒独留;寒独留则血凝泣;血凝泣则脉不通,其脉盛大以涩,故曰寒中。  

  先病热中证者,冲脉之火附二阴之里,传之督脉;督脉者,第二十一椎下长强穴是也。与足太阳膀胱寒气为附经督脉,其盛也,如巨川之水,疾如奔马,其势不可遏。太阳寒气,细细如线,逆太阳,寒气上行,冲顶入额,下鼻尖,入手太阳于胸中。手太阳者,丙,热气也;足膀胱者,壬,寒气也。壬能克丙,寒热逆于胸中,故脉盛大。其手太阳小肠热气不能交入膀胱经者,故十一经之盛气积于胸中,故其脉盛大。其膀胱逆行,盛之极,子能令母实,手阳明大肠经金,即其母也,故燥旺,其燥气挟子之势,故脉涩而大便不通。以此言脉盛大以涩者,手阳明大肠脉也。  

  《黄帝针经》:胃病者,腹胀,胃脘当心而痛,上支两胁,膈咽不通,饮食不下,取三里以补之。  

  若见此病中一证,皆大寒,禁用诸甘酸药,上以明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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