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篇 对传统修谱观的评价

第十九篇 对传统修谱观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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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恶扬善”“为亲者讳”是古人编修家谱把握的一条基本原则。这两个观念到底对不对,下面作一些分析。这个观念的意思是说,不记载典型的恶人。同时,家谱里记载某一个人时,只说这个人美的一面,而不说丑的一面;要为亲人、亲族避讳,不能让家丑传扬。从理性的角度看,这个基本的修谱观念只讲事物的一面,不看事物的两面。社会生活是美和丑两面的融合。正面与反面、先进与落后、善良与邪恶、高雅与卑贱总是不可分割的。家谱记载的方法,取了优秀的部分,隐弃了非优秀的部分,是不完全的实事求是主义。一般而言,家谱既然是历史,那么,历史就应该给后人一个全貌。只记载美好的一面,后人就不可能看到历史的全貌了。国史和地方志是基本上做到了正反两方面的记载的。例如对政治腐败者、卖国者等人物的记录。古人在编修家谱时为什么不能像国史和地方志一样,既反映美的一面,又反映丑的一面呢?我想主要是因为家谱所记载的人物和其有关的亲人相隔的距离太近了。国史和地方志里的丑恶人物,一则数量极其有限,二则与有关的亲人在视觉上相对遥远。何况,了解历史知识的人群也是有限的。家谱在亲人中流传,因为距离太近,对反面人物的直系亲人形成巨大的精神压力。对家族而言,也会承受社会的压力。特别是古老的封建社会社会,国家选拔官员以家谱作为考察人才的依据,如果记下一个人丑的一面,势必然影响族人挤进官场。再则,有些欠修养的人,如与别人发生矛盾冲突,会将家谱中记载的丑恶事例作为攻击对方的有力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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