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下经》睽卦第三十八

《周易·下经》睽卦第三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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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睽卦第三十八
睽,小事吉。
《彖》曰:睽,火動而上,澤動而下。二女同居,其志不同行。說而麗乎明,柔進而上行,得中而應乎剛,是以「小事吉」。天地睽而其事同也,男女睽而其志通也,萬物睽而其事類也。睽之時用大矣哉!
《象》曰:上火下澤,睽。君子以同而異。
初九:悔亡,喪馬勿逐,自復。見惡人無咎。
《象》曰:「見惡人」,以辟咎也。
九二:遇主于巷,無咎。
《象》曰:「遇主于巷」,未失道也。
六三:見輿曳,其牛掣,其人天且劓,無初有終。
《象》曰:「見輿曳」,位不當也。「無初有終」,遇剛也。
九四:睽孤,遇元夫,交孚,厲,無咎。
《象》曰:「交孚」「無咎」,志行也。
六五:悔亡,厥宗噬膚,往何咎。
《象》曰:「厥宗噬膚」,往有慶也。
上九:睽孤,見豕負涂,載鬼一車,先張之弧,后說之弧,匪寇婚媾,往遇雨則吉。
《象》曰:遇雨之吉,群疑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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