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召开流通环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推进会议,要求聚焦“食安济南”,开展“十查十看”,推动《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工作机制落地落实。各区县局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全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中型商超食品安全管理员参加会议。
一查建章立制,看信息公示是否到位,包括食品安全总监职责、食品安全员守则、包保信息卡、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猪肉“两证两章”、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投诉举报电话、食用农产品产地信息、食用农产品检测结果是否上墙公示等。
二查宣传发动,看工作氛围是否浓厚,包括是否利用电子屏、宣传栏、条幅等面向社会开展宣传,是否张贴“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长江流域禁捕”等宣传画,是否设置“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标识,经营者是否知晓工作要求等。
三查工作材料,看相关要求是否落实,包括是否有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任命书,是否有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资料,是否有培训资料、食品安全员是否参加考核等。
四查经营场所,看卫生条件是否达标,包括销售场所布局是否合理,水产品区域是否与其他食品经营区域分开,干湿是否分离等。
五查食品外观,看产品质量是否合格,包括是否有“三无”、过期食品,大中型商超是否设立临近保质期专柜,是否有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等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等。
六查散装食品,看经营是否规范,包括直接入口食品是否加盖或者用非敞开容器盛放,是否有散装食品标签等。
七查贮存条件,看温度是否符合要求,包括冷藏、冷冻柜等设备是否在显著位置显示温度,低温奶、火腿等需低温冷藏的食品是否按要求贮存等。
八查现场制售,看是否存在交叉污染,包括租赁柜台从事经营的是否单独取得食品经营许可,是否单独设置专间、操作场所,生熟是否分开存放,食品添加剂是否公示等。
九查食品摆放,看是否离地离墙,包括生活用品是否与食品混放,食品是否保持离地离墙10cm以上距离等。
十查保健食品,看标识是否醒目,包括是否设置专区、专柜存放,是否设置提示牌,是否存在违法宣传等。
全市将在指导企业开展自查基础上,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压紧压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持续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和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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