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变:处事使用范例5

九变:处事使用范例5

00:00
03:25

有所为而有所不为
孙子用“将有五危”告诫将帅们在临敌运用时应精于变通,他不是一概不定“必死”、“必生”、“忿速”、“廉洁”、“爱民”,而是强调凡事不可过分,应较之以利害,把握好“度”,有所为而有所不为。商鞅在秦国实行变法之初,为了能取得百姓的信任与支持,便在国都咸阳的南门立了一根3丈长的木杆,声明说,谁能将这根木头搬到北门去,便赏他10金,事小而赏,老百姓都觉得很奇怪,谁也没有干。商鞅又宣布:“能搬到北门去的,赏50金。”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有一中年汉子抱着试试看的心情给搬了过去,商鞅立即给了他50金,以此表明他说话是算数的,接着便颁布了变法的命令。法令颁行一年多,反对者无数,连太子也不以为然,一再犯法。商鞅说:“变法的法令之所以不能贯彻执行,是由于上层有人故意反抗。”便想拿太子开刀,刑之以法。可是太子是国君的接班人,是不能施刑的,结果便拿太子的两个老师当替罪羊,一个被割掉了鼻子,一个在脸上刺了字。当时商鞅甚得秦孝公的宠信,权势极盛,太子拿他也无可奈何。商鞅的变法取得了巨大的成功,经过十几年的时间,秦国的国力得到了极大的充实,武力得到了极大的增强,由一个西部的边鄙小国一跃而成为七雄之首。然而,正当商鞅的权势如日中天之时,秦孝公死了,太子继位,是为秦惠文王。他一一台,他的老师便出面告发,说商鞅想要谋反,惠文王下了逮捕令,商鞅匆匆忙忙逃离咸阳,当他来到潼关附近想要投宿,旅店的主人也不知道他就是商鞅,拒绝收留他,说道:“根据商君的法令,留宿没有证件的客人是要进监狱的!”商鞅这才是真正的作法自毙,他走投无路,被收捕,车裂(即五马分尸)于咸阳街头,家人也被灭族。商鞅,作为一个改革家,在改革大业上他是一个英雄,但在如何做人上他却是个失败者,没有把握好分寸,以至让自己死于非命。

以上内容来自专辑
用户评论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