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1日,江西上饶男童硕硕被邻居翁某扔的一枚炮仗炸伤,以致失去右臂。日前,澎湃新闻从硕硕家属处及翁某家属处获悉,翁某称炮仗购买自上饶市广丰区洋口镇,2月6日,警方已将翁某购买的炮仗带走调查。
遭遇无妄之灾的男童硕硕,令人同情。燃放鞭炮的邻居翁某,目前已被刑事拘留,涉嫌过失致人重伤,他将为此付出沉痛的代价。除此以外,同样值得关注的是,杀伤力巨大的鞭炮,到底是不是合规销售的产品?
据报道,将男童硕硕炸伤的炮仗,相似产品在当地可以买到,但并没有正常的公开售卖。像一些商家就提到,“那也是可以炸鱼的,都是偷偷藏起来卖的”。
烟花爆竹不是普通商品。2013年出台的国家标准中提到,按照药量及所能构成的危险性大小,将产品分为四个等级,只有C、D级产品可由普通消费者燃放。而之所以对烟花爆竹采取严格的分级管制,对生产、经营、运输、储存等环节严格限制,正是为了避免一些生产不合格且危险性大的产品流入市场,给普通消费者带来风险隐患。
在此案中,能将儿童胳膊炸残的炮仗,威力可想而知。当地消防的一项测试就显示,一款名为“大战神”的类似产品,能将16斤重的火盆弹起近两米的高度。这类产品与其说是烟花爆竹,不如说是雷管了。当地的回应也提到,相关产品已经明显属于违禁品,不允许生产销售。
报道显示,有的商家在售卖时非常谨慎小心,原因很简单,售卖违禁品并非小事。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危险物质的,轻则拘留,重则构成犯罪。
厂家敢违法生产,商家敢于冒着法律风险,销售违禁的烟花爆竹,说到底还是收益太高、风险太低。这不得不让人质疑,当地对于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是否尽到了足够的责任?对非法生产和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是否经过了有力的排查?
今年春节,一些地方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采取了宽容不罚的态度。但终端消费管制放松后,本着防范风险考虑,前端的生产、经营等环节,更应该严格监管,而不是也“一放了之”,放任危险品出现在市场中。
烟花爆竹类产品的目标消费群体中,本身就包含了大量的未成年人。如果一些具有雷管威力的危险产品,可以正常生产、销售,像普通商品一样,被正常消费,那无疑会造成巨大的公共安全隐患。
每年春节是烟花爆竹的燃放高峰期,因为鞭炮导致的伤残惨剧都会发生。像男童硕硕的悲剧,哪怕采取再多的补救措施,也改变不了他落下终身残疾的事实。很多地方严格执行禁鞭令,一个重要考虑也是基于此。此案提醒我们,管住危险的燃放行为还远远不够。要减少类似事件的发生,还得全链路地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让厂家不敢违法生产,商家不敢违法售卖,市场上才会少一些“定时炸弹”。
还没有评论,快来发表第一个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