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们接着聊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的会计处理。在前期我们已经了解了,对于顺流交易未实现损益部分,要按比例减少投资收益,并调减长期股权投资。现在,我们聊一聊合并报表中的会计处理。
如果,我持有甲公司30%股权,对甲公司形成重大影响,我将60元的商品以100元的价格卖给甲公司并形成存货,甲公司在当期并没有对外出售。
在个别报表中,对于未实现顺流交易损益部分,我作为投资方,抵销投资收益,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会计分录如下:
借:投资收益 12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12
如果我方还有其他的子公司,需要编制合并报表。
合并报表是以个别报表为基础进行编制,合并报表要以合并的角度,如果不认可个别报表的会计处理,要做相应的抵销和调整。
首先,对于公司间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部分,在个别报表中已经抵销,即个别报表的数字是正确的。即合并报表认可个别报表中的数字。但是,合并报表不认可个别报表中的“名字”,即报表中的列报项目。从合并报表的角度来看,顺流交易是自己将商品卖给了30%的自己,所以,应该减少“营业收入”100的30%,即30,减少“营业成本”60的30%,即18,而不是减少“投资收益”12。
所以,合并报表中的调整分录为:
借:营业收入 30(100×30%)
贷:营业成本 18(60×30%)
投资收益 12(40×30%)
最终,如果将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的结果放在一起考虑,得到我们想要的结果,即:
借:营业收入 30(100×30%)
贷:营业成本 18(60×30%)
长期股权投资 12(40×30%)
本期我们了解了:
权益法下,顺流交易未实现部分在当期合并报表中的会计处理,按比例,借记“营业收入”,贷记“营业成本”,并贷记“投资收益”。
老汤煲会计,做有温度的学术,煲真材实料的会计!
下期我们接着聊,顺流交易中前期未实现部分在当期实现在合并报表中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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