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河南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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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

决定任命:

张敏为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

郑海洋为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河南省公安厅厅长。

决定免去:

顾雪飞的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河南省公安厅厅长职务。

任命:

王会华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陈波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

张社军、曲海滨、陈松林、曹更生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邹波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婕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冀汇涛的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审判员职务;

彭毅、姚力的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职务;

卢新伟的济源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

孟国祥、吴文立、王凤翔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决定任命:

王颖为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检察长。

批准任命:

宋春波为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光南为开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封勇为洛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林海为平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李红伟为安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牛晓丽为鹤壁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聂涛为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宏东为焦作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牛全瑞为濮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艺林为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杜永召为漯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道伟为三门峡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志强为南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建波为商丘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刘英旭为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许晗静为周口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军为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免去:

宋春波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颖、黄玮林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决定免去:

王军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检察长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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