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刚刚结束的2022年间,金融反腐工作一直处于高压态势,经不完全统计,77名涉事官员被查。
最近一周,官方接连公布对中信银行、温州银行、建设银行的三名银行行长的调查进展消息,显示出金融领域的反腐严查严打力度不减。
中信银行行长被“双开”
1月4日上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显示,中信银行宁波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吴学文被开除党籍和公职。被批“两面人”和隐性腐败的典型。
自2017年起,吴学文担任中信银行宁波分行行长,2022年8月被查。
吴学文 资料图
经查,吴学文身为长期从事金融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特定关系人大肆谋取利益,通过金融产品投资和其他交易形式掩盖权钱交易实质,收受巨额财物。
吴学文不仅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且在党的十八大乃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违法发放贷款犯罪,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
去年8月,吴学文主动投案。根据相关文件,实践中可对主动投案、如实交代问题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查清问题后实事求是给予宽大处理,对涉嫌犯罪的也会依程序向司法机关提出从轻或减轻处罚的建议。
被“双开”后,宁波市监委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两家银行行长获刑
2022年12月28日,温州银行原董事长吴华被判死缓,终身监禁。因受贿数额特别巨大,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吴华案件被列为“金融系统腐败典型”。
在近30年的职业生涯中,吴华一直任职于银行业机构,且履职范围均在温州本地。2010年4月吴华任温州银行行长,直至2019年8月落马。2020年5月,其被双开。
吴华受审
经查,吴华利用职务便利大肆敛财,涉案金额达15亿元之巨,包括受贿逾2.7亿元、挪用资金5.08亿元、违规发放贷款5.01亿元、违规出具保函3亿元。最终,他被法院判以4项罪名,分别是受贿罪、挪用公款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数罪并罚。
另一位公布一审判决结果的是,中国建设银行西安审计分部原主任、中国建设银行青海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郭继庄,他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郭继庄同样是利用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企业贷款授信额度、贷款审批、利息减免、工程项目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或者索取财物达3773万元。
作为一名“老建行”,郭继庄在建行工作近40年。自1977年加入中国建设银行后,便长期供职银行业,至2015年9月退休。2020年6月郭继庄被查,距离退休近5年时间。
退休后,郭继庄仍不知止。2015年退休前后,郭继庄想着“已经退下来了,拿一套房子应该很安全”,获开发商赠送的价值百万房产一套,过了几年,郭继庄为规避调查紧急转账并打假借条,试图掩盖这一事实,最终被组织查明。
2022年金融系统77人被查
有媒体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相关案件进行了统计,总结得出:
一方面,2022年金融系统接受审查调查的人数达77人,银行业是反腐重灾区;另一方面,涉案金融高管大多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巨额财物,为他人审批贷款谋利是他们的通病。
2022年全年金融系统接受审查调查的人数经不完全统计达77人,包括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执纪审查中管干部2名,执纪审查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国企和金融单位干部56名,党纪政务处分中央一级党和国家机关、国企和金融单位干部19名。
他们中的很多人都属于银行业。具体说来,国家开发银行总行和省分行有5人被查处,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分别有4人和1人被查。股份制银行中,光大银行、中信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等股份制商业银行有多人被查。另外,富滇银行、湖北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也有高管落马。
此外还有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系统等金融监管单位人员被查。
不仅如此,一些通报中的主人公在担任金融机构高管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谋私利,收受巨额财物,将手中的信贷审批权视为交易的砝码。
金融领域腐败往往具有隐蔽性强、技术含量高等特点。专家认为,新一年的反腐要增加技术手段,通过信贷海量数据中进行算法挖掘,通过异常点检测来及时发现信贷的异常情况。尤其要重视贷前审核,通过数据和数字技术来完善信贷审批流程,做好精准风控。
此外,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月3日消息,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陈枫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银行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和吉林省监委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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