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期节目我说,如果阳了,隔离期是工资是正常发放,这个说法得改了,不是我说错了,而是出了新的政策了。就在昨天,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重磅公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更名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自2023年1月8日起,解除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采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就是从“乙类甲管”变成了“乙类乙管”。《关于印发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总体方案的通知》中明确。2023年1月8日起,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依据传染病防治法,对新冠病毒感染者不再实行隔离措施,不再判定密切接触者;不再划定高低风险区;对新冠病毒感染者实施分级分类收治并适时调整医疗保障政策;检测策略调整为“愿检尽检”;调整疫情信息发布频次和内容。依据国境卫生检疫法,不再对入境人员和货物等采取检疫传染病管理措施。这也就意味着,1月8日以后感染新冠病毒,按病假处理,就相当于你生病回家休息,发放的是病假工资。虽说1月8日以后从“正常工资”变成“病假工资”,但不是说你要赶紧感染哈,还是注意防护,现在早感染好不好,还有待于观察,能苟一会儿是一会儿,反正我是这么认为的。祝大家身体健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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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申请的事假,然后用加班工时抵了
曹宁说法 回复 @二平_: 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