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军名将枪杀一少女,毛主席大怒:此人不杀,我们还是共产党吗?

红军名将枪杀一少女,毛主席大怒:此人不杀,我们还是共产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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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7年10月11日,在延安陕北公学大操场,举行了一场特别的公审大会,被告是抗日军政大学第六队队长黄克功。法庭在经过审理后,对他作出了如下判决:

被告逼婚未遂杀死人命案,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本院公审判决如下:

黄克功实行逼婚未遂杀害人命罪,应判处死刑。

判决结束后,黄克功便在行刑队的监押下,向刑场走去。就在黄克功走到会场边时,只见一匹快马向会场飞奔而来。来人是毛泽东办公室的一位工作人员,他一边跑一边喊:“毛主席来信了!”随后他翻身下马,把一个信封递给了审判长雷经天。

黄克功也听到了这个消息,他的脸上掠过一丝不易觉察的微笑,并停住了脚步,他心想:看来主席是要宽恕我了。

那么黄克功为什么要杀人?毛泽东真的会宽恕他吗?

1911年,黄克功出生于江西南康,他在少年时代就参加了中国工农红军,经历过井冈山斗争和二万五千里长征,在革命斗争中多次立下大功,是红军队伍里一名著名的猛将。中央红军到达陕北后,黄克功出任红四师第十一团政治委员。

1937年1月,黄克功进入中国人民抗日军事政治大学学习,学习结束后作为优秀分子留校,任学员十五队队长。不久以后,黄克功认识了刘茜。

刘茜原名董秋月,山西定襄人,1921年出生,其祖上为山西富豪。刘茜在读中学期间接受了进步思想,并秘密加入了中国共产党。“七七事变”后,刘茜和几位同学在组织的护送下,跋涉千里来到了延安,进入抗大第二期十五队学习。在抗大期间,刘茜生气勃勃,努力学习,并几次要求上前线,被校领导誉为“年龄最小,表现最好”的学员。

而十五队队长正是黄克功,时年26岁的他不仅是抗大最年轻的团职干部之一,而且长相俊朗。当时来延安的女青年对“老红军”都很崇拜,把长征过来的干部看成是传奇英雄,黄克功也喜欢给女学员讲红军和长征的故事,总是讲得娓娓动听。

刘茜自然也对黄克功十分崇拜,黄克功见刘茜的气质很好,工作能力强,文章写得也不错,对她也很有好感,两人很快建立了恋爱关系。

但两人相处久了以后,刘茜发现她和黄克功在生活情趣、习惯爱好方面存在着巨大的鸿沟。黄克功却不自知,他为了讨好刘茜,经常带她到延安合作社饭店去吃饭,他还给刘茜塞钱,要求结婚。这大大伤害了刘茜的自尊心,刘茜曾专门给黄克功写了一封信,向他表明自己的态度:

假如你爱我,这钱就不应该给我,请你给前方的战士用好了!我们还是讲广义的爱吧!整个国家的生死存亡摆在眼前,四万万多的同胞正需要我们的爱哩!你说中吗?你爱我吗?而你应该爱大众!

1937年9月,陕北公学成立,抗大第十五队全体人员拨归陕北公学。不久后,黄克功被调回抗大任第六队队长,刘茜仍留在陕北公学。此后两人的接触越来越少,关系渐渐疏远了起来,但黄克功仍多次写信给刘茜,要求尽快和她结婚,刘茜见黄克功一味蛮横纠缠,也越来越反感,最后只好明确表示要和他结束恋爱关系。

而黄克功不仅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反而在听到一些风言风语后,认为刘茜在陕北公学另有所爱,对他不忠诚,他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决定亲自去找刘茜“讨个说法”。

1937年10月5日晚饭后,黄克功将心爱的白郎宁手枪装进口袋,然后来到了陕北公学。就在公学门前的河边,黄克功遇到刘茜等一群学员,学员们很客气地向黄克功打招呼:“队长好!”刘茜却冷冷地看着黄克功,没有吭声。

黄克功对刘茜说:“咱们走走好吗?”其他女学员见状,都知趣地走开了。

两人在河滩上面对面站立了一阵后,黄克功终于开口打断了沉默:“你是不是爱上了别人?”

刘茜依然是冷冷地看着黄克功,没有说话。

黄克功又说:“要不是爱上别人,就宣布咱俩结婚!”

刘茜断然拒绝了黄克功的无理要求,她抽身就准备往回走。黄克功见来软的不行,便上前用左手抱住刘茜,右手掏出手枪对她进行威胁:“你答不答应?”

年轻不谙世事的刘茜并没有意识到危险的发生,她决不屈服,还大声呼救。穷凶极恶的黄克功怕呼救声引来其他的干部群众,他竟残忍地向刘茜的肋下开了一枪,刘茜没想到黄克功竟会真的开枪,她痛苦地捂着伤口说了好几个“你……你……你……”然后摔倒在地,继续微声呼救。

此时已经丧失了理智的黄克功又向刘茜的头部开了一枪,刘茜当即停止了呼救。刘茜遇害时,年仅16岁……

虽然杀了人,黄克功却一点也不慌张,他麻利地脱下外衣和鞋子,逐一进行细致清洗,并且将手枪擦拭干净,企图消除作案时留下的证据。他还在刘茜过去和他谈恋爱时给他的带有柔情蜜意的信中,添加了“1937年10月4日”的日期,企图证明自己一直与刘茜保持着良好的关系,进而掩饰和开脱自己。

刘茜的同学见她一夜未归,第二天一早就来找黄克功询问,黄克功却推说不知。同学们猜测黄克功可能是将刘茜关了,或者将她打死了。没过多久,就有群众在河边发现了刘茜的尸体,经过检验发现:刘茜的右肋下有枪伤,入口污黑色,无出口;左耳背有一枪伤,弹穿脑门,血浆模糊;左腿有伤痕两处,紫黑色,实属枪杀毙命。

刘茜的同学们得知她已经遇害后,马上把前一天的情况向抗大的领导进行了报告,黄克功被确立为重点嫌疑人。而黄克功的警卫员早上在给他擦枪时,发现枪有射击过的痕迹,在给他洗昨天的衣服时,又发现衣服上有血迹,警卫员也把这些情况报告给了上级领导。10月6日下午,抗大政治部找黄克功谈话,随即将他隔离控制起来。

黄克功起初态度顽固,不肯认罪,但经过司法人员的分析,一系列的证据都指向了他,审到最后,黄克功的精神防线彻底崩溃,他如实交代了自己杀害刘茜的经过。

黄克功虽然认罪,但他幻想政府会因为他资格老、功劳大,对他从轻处罚。他还写信给毛泽东,除对自己的罪行进行忏悔外,请求法院姑念他多年为革命事业奋斗,留他一条生路。

此案很快轰动了延安城,但对于如何处理黄克功,却形成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黄克功身为老革命、老红军、老党员,强迫未达婚龄的少女与其结婚,已属违法;采取逼婚手段,更违反了边区婚姻自主原则,最后还残忍地杀害自己的同志,这样的败类,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另一种意见认为:黄克功虽然犯了死罪,但他功劳大,流过血,为革命屡建战功,年纪还很轻。当此民族危亡紧要关头,他杀害刘茜,已经损失了一份革命力量,我们如果处决了他,又会损失一份革命力量。应该让黄克功上前线去,为中华民族的解放流尽最后一滴血。

与此同时,在国统区,国民党反动派的《中央日报》等报纸大肆渲染“延安发生了前所未有的桃色凶杀案”,他们还攻击和诬蔑边区政府“封建割据”、“无法无天”、“蹂躏人权”。这些叫嚣一时混淆了视听,引起了部分民主人士的猜疑和不满。

时任抗大副校长的罗瑞卿,长征之前一直担任红一军团保卫局局长,他是看着黄克功成长起来的。黄克功犯案后,罗瑞卿也感到十分惋惜,他还专门去看过黄克功一次。但罗瑞卿并没有为此放弃原则,他在研究案件的会议上说:

黄克功敢于随便开枪杀人,原因之一就是自恃有功,没有把法律放在眼里,如果我们不惩办他,不是也没有把法律放在眼里吗?任何人都要服从法律,什么功劳、地位、才干都不能阻挡依法制裁!

最终罗瑞卿把抗大的组织意见和群众的反映,原原本本向党中央和毛泽东作了报告。毛泽东了解了事情的经过后,不禁大怒,他说:“这是什么问题?这是什么问题?这样的人不杀,我们还是共产党吗?”

于是毛泽东亲自主持召开会议,大家经过慎重讨论,认为不杀黄克攻确实难以平息社会上的谣言,决定对黄克功处以极刑。在场的人后来回忆说,毛泽东当时拍板作出这个决定时是颇为伤心的,还流了泪。

10月11日,陕甘宁边区政府及高等法院根据中共中央的指示,在陕北公学大操场召开了有数千人参加的大会,对黄克功进行公开审判,由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院长雷经天担任刑庭审判长。

审判开始以后,起诉人和公诉人先向大会陈述了此案的全部细节,随后黄克功被带了上来,雷经天让他发表个人陈述。黄克功坦白了交代了自己的犯罪经过,并进行了简要的检讨,最后他用一句话对自己进行了申诉:“她破坏婚约是侮辱革命军人。”

黄克功的声音不高,但整个会场却听得清清楚楚,随后他又敞开自己的衬衣,他的臂部到腿部伤疤连着伤疤,犹如打结的老树皮,在场的人看后都十分震惊。最后黄克功向法庭提出了自己的愿望:

死刑如果是必须执行的话,我希望我能死在与敌人作战的战场上,不死在自己的法场上……如果允许,给我一挺机关枪,由执法队督阵,我要死在同敌人的拼杀中。如果不合刑律,那就算了。

休庭片刻后,法庭重新开庭,审判长雷经天一字一顿地宣布了黄克功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黄克功对判决早有思想准备,他没有表示出任何抗议、抵触、激动或沮丧的情绪,只是转过身来,面向观众,高呼口号:

中华民族解放万岁!

打倒日本帝国主义!

中国共产党万岁!

就在此时,毛泽东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赶到了现场,他把毛泽东的信递给了雷经天,并要求他当着黄克功的面向大会宣读。因为雷经天是广西南宁人,讲话地方口音浓重,他怕与会者听不懂,便将信交给在主席台上就坐的抗大政治部主任莫文骅,请他代为宣读。

信是这么写的:

雷经天同志:

你的及黄克功的信均收阅。黄克功过去斗争历史是光荣的,今天处以极刑,我及党中央的同志都是为之惋惜的。但他犯了不容赦免的大罪,以一个共产党员红军干部而有如此卑鄙的,残忍的,失掉党的立场的,失掉革命立场的,失掉人的立场的行为,如为赦免,便无以教育党,无以教育红军,无以教育革命者,并无以教育做一个普通的人。

因此中央与军委便不得不根据他的罪恶行为,根据党与红军的纪律,处他以极刑。正因为黄克功不同于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个多年的共产党员,是一个多年的红军,所以不能不这样办。共产党与红军,对于自己的党员与红军成员不能不执行比较一般平民更加严格的纪律。

当此国家危急革命紧张之时,黄克功卑鄙无耻残忍自私至如此程度,他之处死,是他的自己行为决定的。一切共产党员,一切红军指战员,一切革命分子,都要以黄克功为前车之戒。

请你在公审会上,当着黄克功及到会群众,除宣布法庭判决外,并宣布我这封信。对刘茜同志之家属,应给以安慰与抚恤。

毛泽东

一九三七年十月十日

黄克功听完信后,深深地低下了头,当他被押出会场时,他又高呼了那3句口号。

延河畔又响起了一声清脆的枪响。这是正义的枪声,它向全陕北、全中国、全世界显示了陕甘宁边区纪律的严肃性、民主性和平等性,显示了中国共产党维护法律和人权的决心和意志!著名民主人士李公朴先生曾这样评价此案:“它为将来的新中国建立了一个好的法律榜样。”

此案处理完后,毛泽东还在抗大特意作了一场“革命与恋爱”的讲演,提出了革命青年在恋爱时应遵循的“三原则”:革命的原则、不妨碍工作和学习的原则、自愿的原则。他要求大家从“黄克功案”中吸取教训,要严肃对待恋爱、婚姻、家庭问题,要培养无产阶级的理想和情操,坚决杜绝类似事件发生。而边区对刘茜的家属也给予了抚恤。

作为对比,我们可以看看同一时期在国统区发生的“张灵甫杀妻案”是如何判决的。1935年,时任国民党军团长的张灵甫怀疑妻子吴海兰给自己戴了“绿帽子”,于是举枪将她杀害。张灵甫杀死妻子后,连尸体也不收拾,便返回了部队。

吴海兰的哥哥把张灵甫告到了法院,但法院却以张灵甫是军人、理应由军事法庭审理而推脱了。有人又帮忙把这件事告到了张学良的夫人于凤至那里,于凤至大怒,要求张学良必须严惩张灵甫,张学良却说这是中央军的事,自己管不到。于凤至于是又告到宋美龄那里,宋美龄也很生气,又告到了蒋介石那里,蒋介石这才下令把张灵甫关押,但他见张灵甫是黄埔毕业生,又很能打仗,最终只判处张灵甫10年有期徒刑。

而监狱为了巴结蒋介石,直接让张灵甫住在了招待所,并在生活上给予照顾。而张灵甫每天除了吃饭睡觉就是练字,向他索取书法的人也越来越多,他还赚到了不少的“润笔费”。

而“七七事变”后,国民党当局马上以前线缺人为由,将张灵甫释放,并官复原职,重新回到部队作战了,这时距离张灵甫杀妻,仅仅过了一年。

或许从这两个案子中,我们就能看清楚为什么国民党会失败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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