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预见力必须正确发挥
成事在天,谋事则完全在人。
人调整自己的计划,以符合天的旨意,难道这不是“宿命论”吗?当然不是。
关于“天和人的关系”,中国人和西方人士有很不相同的看法。
方东美先生说过:“西方人好把一个整个人分做心灵、身体两边;整个的国家分做统治、受治两边;整个宇宙分仿真相、假相两边,交相敌对。”
这种“一分为二”的态度养成了习惯,拿来解释天人关系,自然把天和人看做最不调和的“敌对系统”。
中国人的天人关系,则十分圆满。天与人交相感应,不但不敌对,不仅不冲突,反而非常和谐。
我们知道“天人合一”,天与人的关系,乃是“分中有合,合中有分”。
荀子指出:天是没有意志的,只是遵循着一定不易的自然法则而生成消长。
天不但不能降祸福于人,也不会由于人的好恶而改变其生成消长的自然法则。陈大齐先生曾经推崇荀子对天人关系的看法,认为十分接近自然科学的精神。
“天意”其实就是“天所秉持的某些自然法则”。
天不能降祸福于人,我们心目中的“天公”,应该是属于大家公有的,不可以特别保佑某些
人,否则就是“有意制造特权”,容易引起不平之鸣。
天既然不能降祸福于人,为什么“成事在天”呢?
因为天对人的影响仍然很大,足以为祸,也足以为福。只是天的为祸为福,完全出于人的是
否善于遵循天的自然法则,所以“成事在天”之前,依然“谋事在人”。
庄子提醒我们:“知道那些是属于天然的,知道那些是属于人为的,这就是洞察事理的极境
了。”
谋事在人。但是谋事的时候,有两种可能性:一是“顺天”,亦即顺着天的自然法则去计划;
一为“逆天”,也就是不顺着天的自然法则而盘算。
顺天的谋事,容易成功;逆天的谋事,多数趋于败亡。
天的自然法则,是一种“常道”,所以苟子说:“天行有常。”
然而这种常道,并非固定不变,却是有所变化的,天道变化构成宇宙生生不息的过程。
所谓,“祸福无门,惟人自召”,即指“人心顺天,召福;人心逆天,召祸”。人心决定自己
的祸福,并非“天定”,所以不是“宿命论”。
具有判断力才能顺应未来的变化。
天道尚变,未来会变化,才是自然的法则。
顺天与否,必须顺应未来的应化,所以“预见力”十分重要。
对于“顺天”与否,如果未经缜密考虑,不详加研究,或者拘泥于一方的偏见,便贸然加以
判定,乃是不折不扣的“独断”。
若是详加研究,有确切的依据,了解是非利弊,才加以判定,那就是“判断”。
但是面对变化的未来,不可能完全了解。
例如“人必有死”是常道,然则“死于何时?死于何地?如何死法?”即使电脑也无法解答。
不过依据某人的过去和现状,大概可以推知其死的时、地与死法。这种“概然率”,就是“预见力”的根据。
判断离不开概然率,所以判断包含了预见力。把“偶然”尽量减少,将“必然”全力提高,
这就需要正确发挥预见力。
有规律可循的,叫“必然”,否则为“偶然”。
可循的规律,就是天的自然法则。中国人的商店,只有取名“顺天堂”,绝无命名为“逆天堂”的。
江湖人物,自号“逆天使者”或“欧阳逆天”的,必定是人人可诛的败类,可见顺应天的自然法则,才是最可靠的预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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