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用作实质性程序的分析程序

49 用作实质性程序的分析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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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特定认定的适用性
(1)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水平越高,注册会计师越应当谨慎使用;
(2)在针对同一认定实施细节测试时,特定的实质性分析程序可能视为是适当的。例如,注册会计师在对应收账款余额的计价认定获取审计证据时,除了对期后收到的现金实施细节测试外,也可以对应收账款的账龄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以确定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
2.数据的可靠性
在确定数据的可靠性是否能够满足实质性分析程序的需要时,下列因素是相关的:
(1)可获得信息的来源。数据来源的客观性或独立性越强,所获取数据的可靠性将越高;不同来源的数据相互印证比单一来源的数据更可靠;
(2)可获得信息的可比性;
(3)可获得信息的性质和相关性;
(4)与信息编制相关的控制,用以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和有效。
3.评价预期值的准确程度
在评价作出预期的准确程度是否足以在计划的保证水平上识别重大错报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下列主要因素:
(1)对预期结果作出预测的准确性。例如,与各年度的研究开发和广告费用支出相比,通常预期各期的毛利率更具有稳定性;
(2)信息可分解的程度。通常,数据的可分解程度越高,预期值的准确性越高,注册会计师将相应获取较高的保证水平;
(3)财务和非财务信息的可获得性。在设计实质性分析程序时,注册会计师应考虑是否可以获得财务信息(如预算和预测)以及非财务信息(如已生产或已销售产品的数量),以有助于运用分析程序。
4.对可接受的差异额的考虑
(1)考虑重要性和计划的保证水平。重要性水平越低,可接受的差异额越小;计划的保证水平越高,可接受的差异额越小;
(2)考虑获取更多的审计证据。可接受的差异额越小,注册会计师需要收集的审计证据越多,以尽可能发现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报,获取计划的保证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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