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
人们对于利润最持久、最尖锐的批判是为了反对把利润作为社会经济生活的组织原则,其实就是反对市场制度。 任何一个社会都必须以某种形式执行一个自由企业制度下的社会通过市场所执行的职能。它必须分配稀缺物资,它必须将个人动机和行为整合为社会利益服务,它还必须能够决定经济行为的方向和抑制错误的发生。 如果我们拥有充足的物品,我们事实上就不需要任何分配稀缺物品的机制。真正的充足意味着无需任何人为努力,物品都能自我生产。除了在经济发展的最初阶段和热带地区,这种情况不仅绝无可能发生,而且也是无法想象的。如果通过某种魔法,无须努力就能取得我们想要的物品,我们必须发明某些必须通过努力才能得到的东西,以便建立一个基本的文明社会。不仅在我们所处的社会中必须通过劳动来取得社会地位和自尊,而且在处于自然富足的原始部落中,任何文化的发展都是建立在人为或社会创造的劳动的需求上的。人类社会只能建立在共同努力的基础之上。虽然组织努力的目的各不相同——可能是为了宗教信仰,也可能是为了战争或经济发展——其基础必定是有生产力的劳动的组织。 当我们在前文中论及“盈利动机”时,也讨论了需要社会整体性的原则。我们只需做以下补充:这种整体性赖以存在的基础是社会拥有的统一的价值标准和共同的评价标准,可以用来衡量和比较每一个人的不同贡献。 每个社会都需要统一和对经济行为的控制。最重要的是,它需要一条能够在经济努力的方向和经济资源的分配发生偏差时,及时发现并纠正这些错误的途径。在一个静态的经济社会中,例如一个原始部落,经岁月洗礼而被神化,经宗教仪式得到巩固的传统观念就有能力做到这一点。但是一个扩展的经济必须依靠系统自身一个统治者来防止方向性的偏差,及时纠正错误。否则,错误一旦产生,就将愈演愈烈,直至发生经济危机。 市场通过定价机制来执行这些职能,即确定经济上合理的价值,并以此作为经济生活的组织原则。稀缺物品,即收入是根据个人对经济生产的贡献加以分配的,至少理论上没有其他的分配原则。人类的劳动也简化为用价格这种统一的标准来衡量,由成本和价格定义的最大化经济效率决定了在市场体制下的人类劳动的组织与协调。竞争市场里,价格对成本的持续作用为所有经济活动提供直接的、持久的、自动的规范。 反过来,作为合理的经济价值概念,价格是以承认经济行为的最终目标是满足个人的经济需求为基础的。人的经济需求是经济生产的最终判断标准,而个人在相互竞争的商品中做出的购买决策最终也操纵着市场体制下的生产和市场的方向。 许多支持或反对市场体制的传统理论都是脱离实际的,它们视市场为一个理论上的抽象,一个完美而普遍的抽象。但市场并非如此,它是一个人为的社会机制,它运行于社会中,而非真空状态。除了经济问题以外,社会还需考虑许多其他问题;除了满足公民的需求和需要之外,还需承担许多其他的责任。赫伯特·斯宾塞就忽略了这一点,70年前,他谴责诸如社区的消防梯和免费学校之类的社会服务是“社会主义”行为,会破坏市场体系;类似的当代英国的社会主义者解释了人们在市场中的行为并不总是取决于经济理性,试图“证明”市场体制的失败。 在持续发展的自由企业社会中,运行中的市场与教科书中理论上的市场有着天壤之别。在一个运行的市场中,竞争不是,也不可能是完美的。即使不存在重大的垄断意图,也没有哪个经济体制能够或者应该实现完全竞争的理想市场。必定存在很多小型垄断企业、区域垄断企业或是接近垄断的企业。位于法院对面的餐馆某种意义上就垄断了来法院办事的律师和其他人的午餐;同样,一个药店老板的兄弟恰巧是小镇最优秀的医生,通过利用这一优势,他也实现了某种垄断。也许除了大规模购买方的专业采购员,几乎无人是在一个完全自由竞争的市场中购买商品的——但是,即使这个采购员与出价最低的卖方达成协议,竞争还是因为地域和信息交流受到了严重制约。 更为重要的是,市场理论中的消费个体实际上并不存在。非经济性的需要和渴望与经济性的需要和渴望表达出来的需求是一样多的。不同的国家、地区和阶层之间的社会偏好也各不相同。对一个南方的有色人种的农民而言,一件手工制作裙子或套装标志着社会、经济地位低下;但在公园大道上,这类服饰却又能显示着装者的标新立异。一模一样的香水,定价5美元的会比定价50美分的卖得更好。社会特权、习惯、传统、恐惧与希望、时尚以及攀比心理,从经济上来讲都是非理性的因素,但却有力地左右着个人的经济行为。 经济回报,即收入,并不总是依照人们的经济贡献进行分配。每个社会都会给予名望、权力、称号等非经济回报,人们往往更热切地渴望得到这种回报。对于一些按照严格的经济术语属于非生产性的服务,包括从牧师到投机商人的各行各业,社会也必须付给他们报酬。有经济产出的服务根据职业或行业所享有的社会尊重多少,以及它们的经济产出的多少为同等重要的衡量标准来给予回报。同样,在公众眼里引人注目的工作都付酬太多;无论在何地,体力劳动或提供个人服务的工作都是给了较低的薪酬。当工作与其经济效益之间的关系是间接的或是难以衡量的时候,社会习俗将会起到决定性的作用,例如从事研究工作的物理学家和公司律师之间的相对经济地位的决定就说明了这一点。由于要维持社会安定,我们人口之中最贫穷的群体,例如摘棉花的佃农,会得到比其产出的经济效益高得多的回报。仅仅从经济生产的角度来看,摘棉花的佃农在全年中只付出了4~5个星期无需技能的劳动,这是因为棉花只在收获的时候需要照料。若仅根据理性的经济原则,将支付给佃农的报酬视作对4~5个星期的劳动所支付的工资,那么每年200美元或300美元的报酬确实是太高了,而且根本不合理。但是,所有人都会抗议说摘棉花的佃农的收入应该比以上方法来计算的报酬高很多,因为他必须维持最低的生活水平,而应用理性的经济原则来衡量他的工资是滑稽可笑的。 因此,市场作为一个自由企业社会下的理性机制,只能被看作与教科书中所谓的市场相似,而且并非十分相似,但是这已足够让市场执行其主要职能。对于经济分析家或考虑是否购买某一物产的商人而言,认识到没有完全竞争的存在是非常重要的,但是现实市场不完全的或部分的竞争已足够遏制经济的低效率和错误的发生。显然,消费者并非按照——实际上,他们也不想按照——理性经济原则来行事。现代广告业公开利用了这一事实,而且没有人会否认广告常常会滥用消费者的无知、轻信或恐惧、希望和不切实际的幻想。但是,即使广告会滥用这些因素,消费者手上的钱仍是经济行为的决定性因素。这就意味着,无论理性经济行为受到了多少限制,现实市场仍然执行分配稀缺物品和将个人的经济努力整合到生产的团队合作中。 因此,真正重要的议题并非那些没有建立起理想化市场的讨论,而应讨论市场建立的基本原则。在此,我们将讨论的就是这样两个问题:①市场具有社会破坏性是因为它要求一切事务都服从于经济标准,即服从于价格;②市场具有社会破坏性是因为它要求人们在经济生活中考虑的问题和关心的焦点都围绕个人的经济需求。这些议题之所以具有重要意义,是因为它们的理论基础都是正确的;市场确实使所有的社会活动都服从于价格,而且让所有的经济活动都服从于对个人需求的满足。然而,是否因此市场就是对社会有害的呢? 我们确实处于一个经济目的被神化的物质时代。可能有人会深切体会到西方国家正在放弃所有的真正价值,所有的传统观念和所有使生活变得美好的东西,去追求提高生活水平的幻影。对于那些看到过真正的贫穷,即见到过那些处于工业化前的国家的贫穷的人而言,这一论点也许会有点缺乏说服力。但是,即使他们也会承认我们文化所引以为荣的物质目标并非人类所要追求的最高目标。但是又有什么其他目标可供选择呢?除非我们知道要用什么来取代经济目标,否则我们仍无法采取行动。无论多么糟糕,在我们抛弃一个运行中的体制之前,我们必须有可以取代它的更好的体制。认为事情不会变得更糟,任何改变必须向好的结果转变,这在政治上通常是没有意义的。 建立乌托邦的过程是永无止境的,而且,它们点燃了人们的想象并成为人们的导航灯,但是,政治上应考虑的问题不应是理想上想得到什么,而是在可能的解决方案中,哪个才是最好的。作为西方世界社会生活的组织原则,战争是现今唯一可能替代经济进程的解决方案。这是希特勒的纳粹德国至今为止最彻底的非经济社会的尝试所能找到的唯一目标。纳粹领导人从一开始就想发动战争——他们中的一些人确实这样做了。但是,纳粹主义的巨大吸引力在于它迎合了德国人民对于经济目标模糊但强烈的反感。纳粹主义的悲剧并非它为人类对于战争的冲动提供了一个新的释放的机会,而是它将那些理想的不切实际的运动——这些运动都是反对经济目的而认为它们太过愚蠢、太过物质化——变质为战争和攫取的这种最低级的物质信奉,而这恰恰是因为这些运动都是不切实际的,也就是完全起反面作用的运动。 没有证据显示在其他地方采取的其他尝试会得到与此不同的结果。使经济进步成为社会努力的目标,可能像批评家所说的那么不好、那么有害,将其他的社会考虑因素都服从于利润的要求。这种做法当然可能做过头,而且也常常发生这种情况,然而,社会整合及分配稀缺物品的工作是不得不做的。而且,作为一种组织原则,经济发展当然比整个战争要有建设性和有益得多了。 如果我们认为经济发展有利于社会,即使只是社会的次优选择,我们也必须承认价格是对社会有裨益的;这是一个简单的、相互关联的、经济上合理的体系。一个为经济目标而奋斗的社会必须建立在价格基础上,如果此社会不是处于持续紧张的状况中。但是价格必须以政治,即超经济的法令为基础。在市场体系中,经济行为是由在任何经济或社会体系中决定生产力和效率的相同因素决定的,这些因素即劳动力的成本因素、资本积累比率,等等。在这种意义上,仅仅在这种意义上,市场体系是一个“自然的”体系;且因为如此,使其他标准服从于价格标准,赋予了一个信奉经济目标的社会最大程度的社会稳定和最少的社会冲突。虽然苏联并不了解我们所定义的市场,但是它也像资本主义经济所做的那样,让所有的经济活动服从于价格的成本。唯一的区别则是,价格是由国家决定的,而并非由各个消费者的综合行为来决定。 认为由于市场使经济成为最高目标,所以市场对社会有害,这种论调是以感情或道德标准为基石的。这是对采取任何组织原则的所有社会的攻击,而并非对一个经济上有秩序的社会的攻击。即使这些人生活在13世纪而不是20世纪,他们也会一样地吹毛求疵,因为所有的社会必须使其他所有的价值标准都服从于一种指导性的价值标准。因此他们的观点实质上是非政治性的,甚至是违反政治原则的。 反过来说,第二个论点是正确的:市场体系是对社会有害的。因为市场体系使群体的需要和需求服从于个人的需要和需求。这是一个政治问题,它得出了有关市场体系的政治功能与政治局限性的最重要的结论。 市场体系必然不能满足群体的需求,因为它致力于满足个人的需求。这正是市场的定义,市场是以消费者为主导,并由消费者操纵的。这种论点无任何新鲜和令人震惊之处,这最早是由市场体系的拥护者亚当·斯密提出的。显然,作为一个有秩序的社会,影响社会生存的是群体的行为,因而只能以群体决策和偏好,即政治决策为基础来满足群体行为。 赫伯特·斯宾塞要求市场是普遍的,这是一种完全错误的理解。市场只能作为一个发展中社会的制度而存在。但是,使市场极端化和没有区别就意味着废除有秩序的社会。无政府主义在哲学角度也许站得住脚,但它绝不可能成为一个以生存为首要任务的社会的政策。 这个完全错误的理解也造成今天一个十分流行的观点,即因为市场不能进行政治决策,所以我们应该废除市场并用“经济计划”来代替它。这一呼吁是建立在这一论点基础上的,即在“计划经济”下经济体系会自行地、切实可靠地给予我们正确的、必需的政治决策。 无论经济体系是怎样组织起来的,它都不可能给予我们正确的政治决策。政治决策一定是由政治组织做出的,且不必说它们不可能是没有错误或是自行给出的。战争前英国和美国军备的不足——显然这对于这些国家的生存是个威胁,并非是由市场体系造成的,而是因为民主政治中的领导者和投票者不愿做出战争的抉择。一旦做出这一决定,市场便顺利地提供了战争物资。只有我们现在寻找一个能让人们放下必须做负责的政治决策的包袱的自行运转的体系的倾向,才能够解释“计划经济”作为万能药的魅力。这一倾向并非局限于经济制度领域,它的存在比比皆是,例如在国际政治和国际组织中也有。这实际上只是再次表达了赫伯特·斯宾塞寻找能摆脱责任、警惕和抉择的万能疗方。这对于一个只能建立在公民的政治责任和决策基础上的自由社会的生存造成了致命的威胁。“切实可靠”和“自行运转”的体系只是一个专制体系。 因此,“经济计划”并非反对市场作为一个经济制度,而是反对自由政府。这事实上是一个支持领导者享有完全的权力,或支持官僚们统治的论调。剥去它的自我推销的言语,对“经济计划”的支持分明断言,在现今情况下,没有一个工业社会能拥有一个自由政府并且存活下来。 市场的绝对化、经济计划的极端化都没认识到,市场体系以个人需求的满足为基础意味着社会生活的两个共存的和同样重要的部分。一方面是个人领域,在这里,有组织的社会只是作为一个满足个人理想、渴望、需要和向往的工具而存在;另一方面是有组织的社会领域,在这里,个人只是作为社会的生存和终结的工具而存在——“成员”这一词用在这儿就非常合适。这两个方面对于人类的本性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事实上,如果没有它们,也就没有人类社会,而只有蜂巢或疯人院。真正的经济政策问题在于,从哪里划分这条界限以及怎样使一个部分获得平衡并支撑另一个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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